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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的爱民情怀 ——记彬县新民人民法庭庭长杨凯

咸阳日报 2010-09-17 00:29 大字

杨凯(左)向邓某某兑付案件赔偿款。

杨凯(中)正在炭店乡雷北村流动法庭审理案件。

本报记者 杨波海

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头,一副略显清瘦而又挺拔的身材,一身挺阔的深灰色的法官制服,一头浓密的黑发梳成偏分,一对剑眉下一双重眼皮很深的大眼睛沉静而明亮,似乎透射出一缕亲切的笑意。这就是我面前的杨凯,现任彬县新民人民法庭庭长。

威严、自信而具亲和力,这是记者对杨凯的深刻印象。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就要以理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为己任,让人民放心和满意。”杨凯的话掷地有声。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杨凯今年39岁,1993年调入彬县法院。近20年来,他长期坚守基层法庭,无怨无悔乐于奉献,以一腔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赤子情怀,在办案中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先后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庭优秀法官”,被陕西省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82岁的原告深深向他鞠躬,连声说“感谢法官!感谢法官!”

那是1998年,彬县法院受理蔚支忠与胡某某等三被告赡养纠纷一案。原告蔚支忠当年已82岁高龄,与被告系继父子关系,提名要求杨凯同志承办此案。在案件受理前原告已与三被告矛盾激化,多次发生斗殴流血,原告砸了第一被告家的土炕和水壶,还扬言要杀害第二被告全家。

接到案件后,正值盛夏,杨凯冒着酷暑,骑着摩托赶了30多里土路,来到被告家中。他耐心倾听当事人诉说,同时发现原告老伴瘫痪在床,需要人悉心照料,于是找准纠纷根源,以双方当事人亲情关系为突破口,苦口婆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看到原告与第三被告有良好的父子关系,他说服第三被告向原告承认他们兄弟不尽赡养义务的错误,保证痛改前非。原告含辛茹苦抚养被告成人,虽为继父子关系,但人心都是肉长的,在杨凯耐心开导下,被告流下悔恨的泪。审理中,杨凯想办法给蔚支忠联系住房,主动给他端饭、端茶。案件得到调解处理,被告主动履行义务。蔚支忠深受感动,这位82岁的老人当场向杨凯深深地鞠了一躬,连声说“感谢法官!感谢法官!”

老上访户写信,称赞他“无愧于人民的好法官”

1997年至2001年,彬县法院审理、执行席某某与彬县水帘洞煤矿拖欠煤款纠纷一案,法院先后对席某某的砖机等财产扣压折抵案款。2002年席多次向上级法院申诉,直至2009年赴京上访。负责对本案重新审查的杨凯调阅案卷、认真审查,发现法院先前处理并无不当,但席一开始却盛气凌人,横加指责,杨凯依法力争,据理说服,他先后23次对席做思想工作,耐心疏导,稳定了席的情绪。他联系席所在乡村、近亲属,形成联动机制,4次进行协商,席终于认识到错误,息诉罢访。

邓某某诉陕西地质勘探局186队侵权赔偿纠纷一案,原告本身就是个上访老户,此案诉前原告多次在县里上访,寻找有关领导,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告携妻赴省上访,既打横幅又发传单,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去年10月份杨凯接案后,在做好原告情绪稳定工作的同时,在3个月内先后13次深入原告所在的村组走访了65户群众,对案件事实进行详细调查,4次进行开庭审理,最终邓某某获得16余万元赔偿,并在法庭监督下执行。案件平稳审结后,原告感激不尽,不仅再不上访,而且还向法院写信,称赞杨凯为“无愧于人民的好法官”。

不幸少女面临辍学,他认她做了女儿

在彬县,不少人都知道杨凯认了个女儿叫王婷。事情的原委是:2005年杨凯的妻子在北极中学任班主任,班上有一名初一女学生叫王婷,她的父母离异,母亲改嫁外省,父亲招赘他方,均不尽抚养义务,而照管王婷的爷爷因病无钱医治,竟跳泾河自杀身亡,王婷只能与70多岁的奶奶相依为命,艰难度日。然而奶奶无力供她上学,为了生存,奶奶四处托人想把辍学的14岁的王婷嫁出去。杨凯通过妻子闻知了此事,就把王婷接到自己家中长期吃住,并给她买来衣裳和学习用品,当自己的亲女儿一般。王婷很快重新振作了起来,又重返校园,杨凯还常到王婷家,给她奶奶再三做工作,经济上给予帮助,使其最终打消了给孙女找婆家的念头。后来,在有关人员的协助下,杨凯将王婷安排在咸阳市就读至中学毕业,现在王婷应聘到南方一家工厂工作。(C)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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