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岭法律讲堂 猎捕300多蟾蜍林蛙被判拘役3个月

华商报 2018-10-13 01:55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实习记者 于震)携带电瓶、捕鱼器,在周至县翠峰镇一水库用电击方法猎捕了326只中华蟾蜍、中华林蛙,男子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15日上午,杨某携带自购的电瓶和捕鱼器到周至县翠峰镇丁家凹村水库下游,用电击的方法猎捕属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中华蟾蜍4只、中华林蛙322只。后侦查人员将326只猎获物在周至县城南沙沙河内放生,全部成活。

周至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2016年3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3个月。

新闻推荐

渭河滩粉色花海成“网红”

10月10日,周至县渭河大桥旁,成百亩的粉黛乱子草随风摆动,不少前来游玩的市民在拍照华商报记者赵彬实习生张鹏康摄华商报讯(实...

周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周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