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3个月还款 结果拖了3年 法官帮当事人要回100多万借款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志杰 通讯员赵建峰 冯丹)一家置业公司老板向他人借款开发建设小区,到约定期限后却没有按时还款,双方纠纷一直持续了3年多。9月27日,记者从周至县法院获悉,经过该院执行法官6个月的努力,当事人终于拿到了100多万元借款及利息。
2013年4月,因建设住宅小区需要现金,陕西某置业公司负责人孙某向姚某借款。先后分3次向姚某出具50万元、20万元、50万元借条各一张,借条上加盖有该公司公章和孙某签名,并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随后,姚某先后通过银行向孙某个人账户分三次汇款。该置业公司则通过银行按口头约定的3%给付姚某利息29.4万元,将利息清至2014年9月底。
借款到期后,孙某并没有按期还款,为此,姚某将孙某起诉至周至县法院。法庭上,该置业公司与孙某提出利息约定过高,姚某变更2014年9月后利息按2%计算。 2015年9月,法院查明案情后,判决该置业公司和孙某归还姚某113.7万元,以及从2014年10月1日起至判决履行日的利息,利率按2%计算。孙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5年年底,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诉讼过程中,姚某申请了诉讼保全,查封孙某名下地产与该置业公司名下土地。
判决生效后,孙某并不履行。2016年,姚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50多万元案件款,并要求评估拍卖查封的财产。周至县法院执行二庭法官找到孙某后,孙某称“目前没有履行能力,法院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执行法官将孙某的身份及法人信息上传,查询资产信息,经多次查询无果。由于案件款数额较大,执行法官经合议后,决定开始查封、评估、拍卖程序。由于评估拍卖要产生新的费用,姚某同意后,执行法官着手赴西安开始评估拍卖程序。
9月,开始评估拍卖程序前一天下午,执行法官再次将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输入全国查控系统,第二天一早,最新反馈显示被执行人账单有130万元进账。执行法官当即制作扣划法律文书,前往银行办理扣划手续。130万元案件款到账后,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耐心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和解。在法院的主导下,双方商定被执行人一次性拿出140万元了结本案,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和执行费。
9月27日记者获悉,姚某已顺利拿到了全部案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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