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借钱不还被罚15000元
■记者 熊玺
如今手机微信已成为许多年轻人热衷的交友方式,但这一“交友利器”却常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新型犯罪工具。近日,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微信诈骗案,被告人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人民币。
2015年初,谷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张某。同年5月份,谷某与张某微信聊天时,谎称自己搞工程,以资金不够为由向张某借钱。张某同意后,谷某向张某提供了卡号。随后,张某向谷某的卡里转账三万元,这笔钱被谷某全部挥霍掉。一个月后,张某向谷某索要钱款时,谷某更换了手机号码,随后张某报案。不久,谷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谷某退赔了张某三万元钱,并取得了张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谷某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经委托社会调查,被告人谷某在村中表现良好,遂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社会调查评估情况,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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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周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