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同学借25000元钱不还法官调解后立即还款

阳光报 2016-07-04 21:27 大字

记者 熊玺

康某和曹某本来是一对关系很好的同学,因为曹某借钱不还,两人对簿公堂。

2016年初,曹某做园艺工程时,雇员不小心撞倒厕所被压伤。曹某立即把雇员送到医院治疗,因急需现金,就向同学康某打电话借10000元钱。康某是个热心肠,接到电话后立即给曹某转了10000元钱。过了十天,曹某又打电话向康某借10000元。这次康某有点犹豫,因为自己手里暂时没钱,但想到曹某也不容易,康某就向朋友丁某求助,借了10000元给了曹某。

过了半个多月,康某急需用钱,便请曹某尽快还钱。曹某说自己的工程款马上就到手了,但信用卡也快到期了,希望康某再借给他5000元钱还信用卡欠款,等到工程款一到手,他会立刻把25000元钱一起还给康某。康某犹豫再三,又借给了曹某5000元钱。

此后,康某再打电话让还钱,曹某就百般推脱,始终不肯还钱。无奈之下,康某将曹某告到了西安市周至县法院。

法官查阅了原告康某提供的借条、转账凭证、索要欠款的微信截图及电话录音等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原被告双方到法院参加庭审。庭审中,被告人曹某当庭承认了借款数额等事实。法官向曹某细细讲解了不及时还款的法律后果,如案件判决后执行时会产生新的费用,有钱不还更有可能被拉入黑名单,将会在征信记录上留下法官强制执行记录,再要用信用卡、贷款以及坐飞机、高铁,甚至子女升学就业都会受到影响等。

曹某听后大为震惊,表示自己暂时没钱,但一个月内一定还清,望原告能宽限几日。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没过多长时间,曹某就将案件款25000元准时交到法院,法院也及时将案件款兑付给康某,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中,一定要书写规范的借条,保存好银行转账凭证,催款截图、电话录音等相关证据,这样才能在诉讼过程中容易获得法律的支持。

新闻推荐

抽娇子烟行骗的“公安局长”栽了

本报讯(记者毋佳欣)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竟然冒充市公安局局长,以给别人安排工作为由进行诈骗,最终美梦破灭,落入法网。美梦破灭,“公安局长”落法网7月5日晚8时多,西兰路派出所民警接到受害人严某报警称,...

周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周至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