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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余人搜救17小时 还出动冲锋舟 跳河的他早已游上岸驾车离开因扰乱社会秩序,武功男子被行政拘留5天

华商报 2016-07-29 19:02 大字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杨皓)与家人拌了几句嘴,武功县37岁男子李某夜晚驾车离家出走,并从武功县和周至县之间的周普桥上跳进渭河。家人报警后,干部群众及公安、消防、水务、120等多部门共计200余人展开救援,苦寻17个小时仍找不到李某踪迹。然而,就在大家第二天早上准备再搜救时,却意外收到“李某人在咸阳,安然无恙”的消息……

>>事件

男子凌晨从15米高桥上跳入渭河

“梅花村有人从周普桥跳河了,请大家立即赶往现场配合公安部门搜救。”7月25日凌晨3时许,武功县小村镇普集街社区不少正在熟睡的干部收到消息,跳桥男子姓李,是辖区梅花村村民。随后,社区50多名男性干部立即赶往事发河段。

同一时间,普集街社区梅花村的村干部也收到镇上要求配合救援的消息。5名村干部带着5名熟悉水性的村民也赶到了现场。这时,公安、消防、120等部门已展开了搜寻。

“当时桥边有一个酒瓶和一双拖鞋,李某的姐夫急得不行。”昨日,在梅花村一郁姓村干部指引下,华商报记者看到李某跳河的地方位于周至县和武功县之间,桥面距离水面至少15米,河道水流湍急。郁姓干部说,他当时从李某的姐夫处了解到,24日晚,李某和妻子在家拌了几句嘴,就开车走了。其妻不放心,联系其姐夫寻找,25日凌晨3时10分左右,在周普桥上,其姐夫看见了李某,不想一叫惊动了他,便眼见李某跳下桥去。李某姐夫赶紧报警求助,咸阳市公安局指令武功县公安局立即实施救援。

>>救援

200余人动用冲锋舟等搜救17小时

25日清晨5时许,天快亮时,事发河段已聚集了大量搜救人员,有的划着木船在水里用长竹竿寻找,有人坐着皮筏子寻找,还有人沿着河岸的草丛寻找。到了上午8时许,水务部门甚至找来了一艘冲锋舟,在渭河里沿河道搜寻……

“搜救人员沿着渭河朝下游搜救,一直搜寻到位于兴平的兴户大桥附近,寻找范围近30公里,但一直没找到李某的身影。”普集街社区一名参与救援的工作人员说。

25日12时许,现场搜救人员已达200多人,武功县一名值班副县长也赶到河边指导搜寻。

“搜寻工作一直持续到25日晚8点多才结束。”昨日,普集街社区一名汪姓负责人称,从当天凌晨3时许起到晚上8时,大家搜寻了17个小时。考虑到天色已晚,河道很黑,而且眼看要下雨了,害怕救援人员再出意外,于是决定先停止搜救工作,准备第二天一大早再继续打捞。

>>意外

一天后家属给社区干部打电话称:“人没事”

然而,就在26日的搜救工作开始之前,普集街社区汪姓负责人突然收到李某家属打来的电话。电话里,李某的姐姐说,“人没事,在咸阳呢。不要让大家再浪费精力打捞了。”

“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人居然没事?”汪姓负责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挂了电话,他专门给公安部门打电话进行了确认,结果得到的消息是,“李某确实没死,人已从咸阳回到了武功。”

“看这事弄的。”汪姓负责人称,李某这事害得200多人为他担心。

昨日,在梅花村,得知李某安然无恙,参与搜救的群众先是感到很高兴,接着又有些生气。梅花村一名参与救援的村民说,这么多人跑去救他,他还跑到咸阳去了,完全不顾家人和社会的关心。

>>真相

男子跳河后自己游上岸悄悄驾车离开

据了解,李某今年37岁,在周至县和武功县分别开有一家店面,销售木地板。知情人说,李某从小就在渭河边长大,深谙水性。当时李某掉入水中不久,他就后悔了,自己游到岸边,然后开车离开了事发现场。直到25日深夜,他才给家人打了电话,说自己没事,在咸阳住着呢。

事后,李某回到家就被公安部门叫走了,他自己给警方的解释是:“上岸后看到那么多人在搜救自己,觉得事情弄大了,很丢人,于是将车上的木地板广告撕掉,悄悄开车离开了现场。”

据悉,由于李某隐瞒实情不给相关单位报告超过24小时,目前,他已因扰乱社会秩序被武功警方处以5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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