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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 2022-04-14 03:46 大字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西安市住建局物业处相关人员解答读者困惑华商报记者 邓小卫 摄

华商报改版25周年“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民生热线活动第三场进行,西安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线解答

小区物业服务不达标怎么办?

物业公司乱收费如何处理?

业委会成立后不作为怎么办?

交存的维修资金有没有利息?

今年是华商报改版25周年,4月11日起,华商报启动“爱·我一直在华商报改版25周年”系列活动的首个专题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民生热线。

4月13日,第三场民生热线活动如期进行,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王养潮、西安市住建局物业处三级调研员齐红卫等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做客华商全媒体直播间,就市民关注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使用问题在线解答。

一个半小时热线接听期间电话不断,还有网友通过其他渠道提问,西安市住建局物业处、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线解答。除现场热线之外,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从上午9时至下午6时陆续接到涉及物业服务、维修资金使用、业委会成立等方面的咨询反映100余条,其中比较集中的问题包括小区物业乱收费、“一费制”等。

华商报记者将所有咨询反映归类梳理后转交给西安市住建局物业处、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请有关人员进行解答。

(一)这些问题与小区物业有关

●王先生想问——小区物业收费比较乱,每次缴费就是扫码,都不清楚物业公司有哪些服务项目。想了解一下,物业公司有哪些资料必须向业主公开?

答:去年7月,西安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规定住宅小区必须公开公示内容大体有七类:(1)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2)公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姓名、照片等)、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3)公示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方式等;(4)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客户服务电话、工程维修电话、应急值班电话、投诉监督电话;(5)公示电梯、锅炉、消防、监控安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6)公示承接查验报告,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分布图,车位权属等信息;(7)公示水、电、气、热等代收代缴事项,专营单位服务电话。

●蔺女士咨询——现在小区物业公司人员不断减少,但小区物业收费一直没变,以前有6个垃圾堆放点,现在只有1个,楼道卫生也大不如从前。小区物业服务不达标会如何处理?

答:西安市住建局已颁布了《西安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按照甲、乙、丙、丁四级对物业进行分级。如果小区业主发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不达标的情况,可向小区所在辖区住建部门反映,区县住建部门核实物业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后,会扣除物业企业信用分,该信用分不仅会影响物业后续的招投标,还会影响其行业内的评优资格。目前,2021年西安市住建局已经对外公示了两批物业企业信用扣分处理结果。

●齐女士咨询——小区实行“一费制”后,物业公司还要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怎么办?

答:《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物业费制定、物业职能监管、物业违规收费查处有明确规定。物业收费方面的行业标准、有关政策均由西安市发改委负责制定;西安市住建局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标准、监管行业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物业违规收费问题的查处。

如果业主发现物业服务标准不达标,可向辖区住建部门反映;如果业主认为小区存在乱收费问题,则应向市场监督部门进行反映、查处。

(二)这些问题与业委会有关

●刘先生咨询——其购买的房子产权证上的名字是孩子的,现在小区想要成立业委会,不知道业主的身份如何认定?

答:刘先生居住的房子,房产证写着孩子的名字,因此他在广义上属于小区的居民,但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他没有成为业委会成员的资格。想要成为业委会成员,就必须符合《条例》对业主概念的描述,即: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是基于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转移所有权的行为并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单位或者个人;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因继承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个人;因合法建造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

针对小区业委会成立难、召开难的问题,《条例》设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对其临时性过渡性质、组建条件和方式、人员构成、职责范围及任期等都有明确规定。

●庞女士咨询——因开发商和物业阻挠,小区成立业委会时四处碰壁,不仅业主资料难以凑齐,更重要的是大家前期垫付了不少钱。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经费应该如何解决?

答:《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费筹集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无法确定建设单位的老旧小区可由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垫付;支出从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收益中支出,体现“谁受益,谁付费”原则。

●陈先生咨询——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内部矛盾不断,四处张贴材料,导致小区环境卫生、文化氛围等还不如以前,这种不履职的业委会如何处理?

答:《西安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业主委员会如果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不履行职责或未按规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居民可联系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由街办责令限期改正。若业主委员会逾期仍不履行职责,拒不改正,街办可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共同决定有关事项。

(三)这些问题与维修资金有关

●林先生咨询——以前交存维修资金后迟迟拿不到发票,现在维修资金票据开具有哪些变化?

答:2020年2月28日,维修资金线上交存系统正式开通上线,维修资金交存模式由线下交存的单一模式转变为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模式,截至今年3月31日,已有53604户业主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线上交存系统交存维修资金,累计金额7亿元。

另外,4月1日起,维修资金电子票据在西安六家试点专户银行启用,实现了维修资金交存零跑腿。

●弓女士咨询——维修资金交存了多年,一直不清楚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是否有利息?如何查询?

答:有利息。自2013年以来,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已连续组织实施了8次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分户计息工作,业主可在西安市各维修资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对其个人账户历年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结息情况进行查询。

●康女士咨询——小区动不动就贴出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的一些公示函,哪些情况下才能使用应急维修资金?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算不算?

答:《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保修期届满后,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可向上级提交申请,经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西咸新区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后,即可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维修资金中直接列支。同时,严禁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擅自扩大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紧急情况包括6个方面:(1)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2)楼体外立面脱落的;(3)电梯故障,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测,需要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4)消防设施故障,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5)二次供水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但专业经营单位负责二次供水水泵设备维修、养护的除外;(6)用排水设施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

电梯故障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但需要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意见方可使用。小区消防设施故障需要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则需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应包括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具体设施设备、部位、部件等)方可实施。

●刘先生提问——咋保证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安全?

答: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确认应急使用维修资金范围的主体。当小区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向辖区有关部门提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需立即赴现场查勘。如果现场问题属于六种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情形,则应出具《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确认书》,并通知申请人立即组织维修。

工程竣工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可参与工程验收。维修资金使用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以确保维修资金使用安全。若有个别居民未交存大修基金,可通过现金支付分摊的维修费用。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张鹏康 实习生 张馨怡 摄影 邓小卫

『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民生热线活动第四场

今天上午9:30

西安市人社局又来了

有就业创业相关问题快来问

4月14日上午9:30,华商报改版25周年——“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民生热线活动第四场启动,西安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处长廉宏彬、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部长郭梁涛、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部长沈潜、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负责人姚越将做客华商全媒体直播间,就市民朋友关注的就业、创业及中小企业帮扶问题进行在线解答。

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如何规定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时限是什么?劳动用工备案要去哪里办理?大学生创业贷款如何办理?中小企业能申请哪些用工补贴?……如果你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或者创业过程中遇到难题,可在今天(4月14日)上午9:30拨打“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民生热线活动专属热线029-62502711、029-62502720咨询。

“华商报”视频号和微博平台以及一直播“华商报社”、今日头条“华商记者帮”也将同步直播,大家也可以在直播间评论留言咨询。

9大渠道

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交流

1.热线电话:029-62502711、029-62502720。

2.华商报新闻热线:如果热线火爆无法接通,也可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接线员记录问题后会转交给现场参加活动的相关部门。

3.华商报官方微博:关注华商报官方微博,发送私信“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热线+具体反映问题+您的电话”。

4.华商报官方微信:关注华商报官方微信(hsb88880000),在微信后台发送私信“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热线+具体反映问题+您的电话”。

5.华商网官方微博:关注“华商网”官方微博,发送私信“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热线+具体反映问题+您的电话”。

6.华商网官方微信:关注华商网官方微信(hsw_news),在微信后台发送私信“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热线+具体反映问题+您的电话”。

7.华商头条App:下载“华商头条”App,在首页下方菜单“广场”栏目,发送话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热线#+具体反映问题+您的电话”。

8.“二三里资讯”App:下载“二三里资讯”App,在首页下方菜单“身边栏目”,参与话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热线#,发送具体反映的问题,将第一时间联系跟进;拨打热线电话18710411272(微信同号),或添加二三里西安小秘书微信,反映具体问题。

9.今日头条:在今日头条找到并关注“华商记者帮”,私信发送“具体反映问题+您的联系方式”。华商报记者 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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