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业二路有人露天K歌噪声大 高新城管:已告知不能影响周边住户
市民反映:
3月30日,西安市民徐女士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锦业二路与丈八四路东北角有一些休息长椅,最近每天晚上七点以后都有人露天唱卡拉OK,声音很大,影响周围小区居民休息和学生学习。
记者帮忙:
3月31日华商报向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得到回复称,根据市民投诉情况,高新区城管工作人员于晚上7时左右到现场查看,发现该处确有市民在使用音响唱歌。工作人员现场向音响使用人告知情况,按照《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早7时至晚9时为群众正常娱乐时间,但不能影响周边住户。
处理结果:
4月7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徐女士,她表示近几日再没见到有人唱歌,感谢华商报的帮忙。
灞桥区一家属院内菜鸟驿站扰民
相关部门责令整改 将在租期到后搬走
市民反映:
3月29日,西安市民王先生致电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称灞桥区纺三路53号蔬菜公司家属院一号楼西单元一层(院子是老单位家属院),一住户将房子租给菜鸟驿站商用,邻居平静的生活被打扰,每天进出的电动车、来来往往的人以及各种噪音,让周边邻居尤其是老年人不堪其扰。
记者帮忙:
3月30日,华商报向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发函咨询。4月6日得到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经查,灞桥区纺三路53号院蔬菜公司家属院1号楼西单元1层西户确有一家菜鸟驿站,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场所正处于营业状态。执法人员对该菜鸟驿站营业执照进行检查,发现店内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西安市灞桥区纺三路向民坊一层4号商铺”,与现经营场所地址不一致。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据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该营业场所负责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店未变更地址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随后,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市民告知了此次处理结果,并告知其住改商整治问题已超出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范围,建议其进一步向住建局反映,市民表示理解,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处理结果:
4月7日,华商全媒体记者联系到反映人,他表示确实有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跟他联系过。“最终经过我们双方的协商,对方负责人承诺今年9月房屋租期到期后驿站就搬走,我们也表示接受,特别感谢华商报的关注帮忙!”华商报记者 杨平
市民急需安装新燃气表
记者反馈后当天即装即用
市民反映:
鞠女士家住西安市文景路市政二公司小区,等着更换新的天然气表,已经等了一个多月了仍无法做饭,希望尽快换表。
记者帮忙:
4月7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鞠女士,她说此前房子是出租给租户的,小区去年三供一业改造,要更换旧天然气表,更换时自己无法联系到租户,不能进入房间,因此未能更换。现在房子虽然已收回自住,但旧表已经不能用了,从2月份开始联系天然气公司,新安装了管道,但新表一直没安装。
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秦华燃气集团公司,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回复说,整个小区已经都换完新表了,鞠女士家错过了时间,需要重新安排安装,现在已经联系好,尽快为其装表。
处理结果:
4月7日下午6时多,华商报记者再次联系鞠女士询问进展,她说下午4时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已经来到她家安装了新表,现在已经可以做饭了,对华商报的帮助表示感谢。华商报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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