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6驾驶证4月1日起上线
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将正式实施,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C6)将正式启用,西安交警从4月1日开始开放考试报名。
“C6”申请人员需60周岁以下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C6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必须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且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申请人员需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对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人员,确有驾驶轻型牵引挂车需求的,需要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另外,原来持有A2准驾车型驾驶证,因满60周岁或者自愿降级已经注销A2驾驶证、现在还有驾驶轻型牵引挂车需求的,无须考试,可以直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签注C6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3月31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交警部门了解到,西安交警已经完成C6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流程、考试场地更新等方面的工作,4月1日开始开放考试报名通道,有申请C6准驾车型驾驶证可向驾校申请增驾考试。
据了解,C6准驾车型驾驶证需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三个项目,重点考核驾驶人对车身位置、移动轨迹等感知力、判断力、操作力,确保具备轻型牵引挂车安全驾驶能力。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还规定,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须再提交居住证明;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2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增驾其他小型汽车(C1),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F)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D、E)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驾驶证买分卖分将被重罚
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对此类行为进行重罚。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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