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是2.5元/㎡·月 收费时变成3.6元㎡·月 物业费凭啥涨价? 物业:『三费合一』后包含公摊电费与电梯费

华商报 2022-03-27 02:41 大字

孙女士求助:

孙女士2019年买房时,《预售合同》承诺的物业费为2.5元/㎡·月,2022年3月26日收房,却被告知物业费变为了3.6元/㎡·月。另外,她还发现,开发商通知交房,却无法按照《预售合同》要求,提供《竣工备案表》以及《房屋实测报告》。

记者帮忙:

3月26日,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元朔大道与欧亚大道交叉口附近的1668新时代广场见到了孙女士。孙女士说,她2019年购买了华南城三期1668新时代的商办房,当时承诺物业费是“2.5元/㎡·月”,如今通知收房,却发现物业费涨为了“3.6元/㎡·月”。《预售合同》显示,“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物业服务费2.5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孙女士说,除了物业费的疑惑,她还发现,开发商通知收房,却无法按照《预售合同》要求提供《竣工备案表》以及《房屋实测报告》,“听说收房后,5月1日开始交物业费。如果没有两个证件,我是否可以拒绝收房?拒收后,如果5月1日前两个证件无法下来,后续物业费是否需要我来承担?”

处理结果:

记者联系到华南城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月1日起,西安市实行“三费合一”,即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合并收取,因此物业费从“2.5元/㎡·月”涨为“3.6元/㎡·月”,“其中,2.5元是物业费的成本,0.3元是电梯费成本,0.8元是公摊电费成本,该费用并没有额外收取。”

相关负责人说,房子目前已经达到了交付条件,《竣工备案表》正在办理当中,“孙女士如果要等《竣工备案表》,可以选择拒收。她担心的是5月1日前,《竣工备案表》无法办理,物业费是否由她承担的问题,将在物业同开发商协商后,由开发商答复孙女士。”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文 陈团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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