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 西安8单位被各罚5万

华商报 2021-02-20 02:19 大字

2月19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召开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通报会,通报8起扬尘污染执法典型案例。

自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18日,仅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个直属执法支队共立案查处各类扬尘污染案件183(件)起,问题225处(个),截至2月18日,已结案154件(起),完成问题整改193处(个),行政处罚379.5万元。目前仍在立案查处案件29件(起)。

案例一:灞桥区一地铁工地黄土裸露堆放

1月19日,执法人员发现灞桥区长乐东路和祥云路交叉路口,西安地铁某标施工工地“部分黄土裸露堆放,车行道路浮土厚,保洁不到位;拆除作业无抑尘措施,现场扬尘大”。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一支队执法人员实地调查,确认问题系施工单位枣庄某劳务有限公司作业人员环保意识不强造成,迅速约谈公司负责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按照执法程序和调查证据,根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经案审会研究,对该公司行政处罚5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执法人员随后依次送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二:经开区管廊项目扬尘污染市政道路

1月13日,执法检查人员发现,经开区朱宏路与凤城一路交汇处地下管廊工地中,场内及出入口道路浮土厚积,车辆轮胎带泥上路,污染门前市政道路,产生扬尘污染。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该工地场地内黄土裸露未覆盖,施工车辆未严格执行出入场清洗制度,导致施工车辆轮胎带泥上路。执法人员当场向承接项目的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按相关规定行政罚款5万元。1月26日,该公司自行缴纳罚款,经执法人员检查整改到位,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三:雁塔区一城改项目重污染响应期涉土作业

2020年12月19日,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雁塔区杜城街办子午路某城改项目工地存在场内浮土较厚、保洁差,重污染II级响应期间进行涉土作业,出入口无冲洗设备,部分道路未硬化,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二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违法事实清楚,立即约谈承建方陕西某源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案审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2021年1月21日,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四:鄠邑区一道路扩建项目车辆带泥驶出

2020年12月,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鄠邑区沣京大道某工地进行涉土作业却未采取降尘抑尘措施;车辆未经冲洗,带泥土驶出,污染门前市政道路等问题。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三支队执法人员根据调查取证,当场向承建方西安某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先行整改。12月21日,经案审会研究,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2021年1月18日,执法队员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无异议并自行缴纳罚款,案件办结。

案例五:港务区一拆迁工地抑尘措施不力

2020年12月17日,执法检查人员发现,国际港务区秦汉大道与纺渭路十字东南角某村拆迁工地“拆除作业未采取抑尘措施,现场扬尘大,大量建筑垃圾裸露堆放,场内道路浮土厚”等问题。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一支队执法人员调查了解,该工地是一村搬迁安置项目,在对建筑物拆除和建筑垃圾外运作业中,由于抑尘措施不力,造成大气扬尘污染。执法人员迅速约谈负责拆迁工作的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负责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案审会研究,决定行政处罚5万元罚款和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案例六:经开区一景观绿化工程扬尘污染案例

2020年12月19日,执法检查人员发现,经开区明光路东绿化工程施工工地存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内建筑垃圾大面积堆放、黄土裸露未覆盖,场内道路未及时硬化导致尘土飞扬,施工车辆未严格执行出入场清洗制度,车辆轮胎带泥上路现象严重。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执法人员经调查了解,当场向施工的西安某景观绿化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12月25日,经案审会研究同意,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七:鄠邑区某村拆迁工地重污染响应期破碎作业

2020年12月14日,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鄠邑区终南大道与京昆高速十字西北侧,某寨村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大面积裸露堆放;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进行破碎作业,未采取抑尘措施,现场扬尘大等问题。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三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违法属实,当场对负责拆迁施工的西安某斗云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先行整改。经案审会研究,决定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2021年1月5日,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八:航天基地一工地土方作业未采取抑尘措施

2020年8月24日,执法检查人员发现,航天基地四号配水厂(韦鸣路)工地大门无任何公示牌,车行道路浮土厚,车辆驶过扬尘严重,大面积黄土裸露,易产生扬尘,土方作业未采取抑尘措施。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二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承建方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认在施工中存在裸露地面未覆盖,车行道未采取抑尘措施,土方作业未采取抑尘措施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行为通知书》,经案审会研究,决定对该公司行政处罚5万元。9月29日,案件执行完毕。华商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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