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担当领头雁扫黑除恶劲倍添 碑林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之(四)
“砰!”随着铿锵有力的法槌声响起,审判长宣布:“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2020年7月15日上午9时,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对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李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37名被告人全部到庭受审,出庭公诉人11名、辩护人57名,案件涉及犯罪事实30宗、违法事实3宗,案情复杂,影响巨大,整个案件庭审持续达6天时间。碑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张琳明担任审判长并主持庭审。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
作为院长,张琳明主动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使命担当,亲自挂帅担任该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安排部署和领导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既是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指挥员”,同时还率先垂范,勇挑重担,带头审理重大涉黑恶案件,又是攻克黑恶重案的“战斗员”。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碑林区法院领导坚持亲自办、主审办、全程办,依法开展阅卷、审查、庭前会议、开庭、合议、宣判等诉讼活动,依法评议和主持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和“头雁”领航效应,获得了省市法院、碑林区委的充分肯定,为平安碑林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耕审判领域办理精品案件
张琳明在刑事审判领域深耕30多年,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型高级法官。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伊始,碑林区法院在审理安某等人敲诈勒索案中发现,该案在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未被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案件诉至法院后,经张琳明与办案法官缜密审查,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认为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该案存在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因素,遂立即与检察机关会商研判,公安、检察机关采纳了法院的意见,补充侦查、变更起诉,追加了恶势力犯罪的指控事实。
2018年7月,由他担任审判长并主持审理的安某等人恶势力敲诈勒索团伙案成功审结宣判,使这起恶势力团伙犯罪得到及时惩处。而2019年两高两部等《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发后,证实此案对恶势力团伙性质认定是准确无误的。
全力攻坚克难难案变“铁案”
在日常工作中,张琳明主动担纲,攻坚克难,承办涉黑恶的重大案件,把硬骨头案留给自己,将难案办成“铁案”。
2020年6月,由他担任审判长审理的高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李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陕西省、西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之一,受到各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案37名被告人,具体犯罪、违法事实达33起,触犯罪名14种,时间跨度近20年,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涉及面广,仅案件卷宗就近200册数千万字,审理难度和工作量巨大。张琳明在审理中认真阅卷,严格审查证据,与合议庭成员共同研判案情、梳理法律关系、确定庭审重点,多次与公安、检察机关会商研讨重点案情,亲自研究部署,先后4次召开庭前会议,做了大量的审理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并从全院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配合庭审,为开庭审判做好了充分准备。连续6天的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碑林区法院法官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围绕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公开透明。最终,37名被告人在庭审结束时多数表示认罪认罚,并于庭审结束后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碑林区法院始终秉持法律思维,恪守着法治原则,该案在审理中既坚持对黑社会组织犯罪从重从严打击,坚持“打伞破网”并举、“打财断血”同步,又贯彻了严格依法审判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碑林区法院乃至全省基层法院当中创下多项“第一”,其中许多做法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并在全市专项斗争中推广。
当好领头雁上下一心除黑恶
展翼领高飞,扫黑志更坚。碑林区法院严格落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把手工程,积极组织部署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文件精神,多次开展扫黑除恶培训会,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决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挥刀亮剑,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扎实推进案件清结、黑财清理等工作,时刻传导扫黑除恶是人民法院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这一核心理念,不断夯实法官干警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同时,院领导展现了强有力的司法担当,如领航的头雁,充分起到了示范引领效应,强化了“传、帮、带”的作用,激发了一线法官的工作热情,为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涉黑恶案件的审判工作树立了新的标杆,有力推动了审判工作,提升了司法公信。
在院领导的带领下,碑林区法院上下一心,团结一致,攻坚克难,敢打必胜,干劲倍增。随着声声法槌响起,一个个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土崩瓦解,一批批作恶多端的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截至今年9月底,碑林区法院共审结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起、恶势力集团和团伙案10起,判决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22种罪名的涉黑恶被告人136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率为50.7%,形成了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打出了声势和成效,对黑恶势力形成了立体震慑,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夺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的歼灭战,提前三个月完成了涉黑恶案件审理“清零”的目标任务。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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