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属地化管理限制明确提出跨省通办工作流程西安全面试行商事登记“跨省通办”
本报讯(记者张蕾)日前,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试行开展商事登记“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商事登记“跨省通办”工作。
《通知》明确的商事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事项,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各类商事主体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
《通知》指出,在不改变各省市区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打破属地化管理限制,通过“收办分离”“代收代寄”模式,凡在沿黄河流域省会城市的申请人在西安市区(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跨地区通办”专窗提出商事登记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内部流转至商事登记窗口办理,由商事主体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照。
《通知》从窗口设置、申请提交、档案管理、异议处理、相关费用、其他工作等方面,明确提出了“跨省通办”工作内容和流程。
在全市市区(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跨地区通办”专窗,按照“综合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模式,受理商事登记“跨省通办”业务。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接协调,统一沿黄河流域七个省会城市商事登记试点事项标准和服务指南,统一流程、统一材料、统一时限。
线上申办渠道。申请人在市区(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跨地区通办”窗口现场申请时,申请人通过住所所在地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平台”,以“全程电子化”网上提交申请登记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填报及相关材料指导服务,并及时与相应登记机关做好申请的受理和审核衔接,协助申请人完成商事登记。
线下申办渠道。申请人在市区(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跨地区通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交材料规范进行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初审,代收申请资料,内部流转至商事登记窗口。商事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资料,通过邮寄的方式寄至申请商事主体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待核准后,由登记机关将营业执照寄至商事主体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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