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宠物猫生病 治疗费花了上万元 庭外调解商家赔偿顾客8000元
网上买来的宠物猫竟查出患有猫瘟,仅治疗费就花费上万元,还引发一起责任纠纷,近日,市民陈先生被这件事烦得够呛。
陈先生因工作原因经常出差在外,为了使妻子小珂得到陪伴,他特意在双十一购物节前,从网上购买了一只英短猫送给她作礼物。
当快递员将小猫交给小珂时,其发现小猫的长相与陈先生最初发给她的商家宣传照片并不相符,宣传图上小猫是灰蓝的眼睛,黑色的鼻头,而且商家说明是幼崽。但她收到的小猫是黄色的眼睛,粉色的鼻头,且并非幼崽。
不过看见小猫楚楚可怜的样子,小珂勉为其难地接受了。小猫与小珂非常融洽地相处了3天,到第4天就不吃不喝且出现了腹泻症状,小珂连忙将小猫送到就近的宠物医院治疗。
宠物医院检查后,发现小猫患有猫瘟,若不及时治疗就会死亡,但治疗费用非常昂贵。小珂与丈夫商量后,陈先生让其先抓紧治疗小猫,自己和商家联系解决方案。就这样,在支付1万余元治疗费后,小猫恢复了健康,陈先生则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
他多次联系商家,对方却一再表示自己售卖的小猫是健康的,且在运输过程中又通过各种检查,并且陈先生也收到了小猫的健康证。陈先生则对商家的说法并不认同,表示宠物医院给小猫做各项检查时,病历上写明了小猫自身(母体传染)患有猫瘟病毒,并非是一只健康的小猫。双方各执己见,陈先生无奈将商家诉至西安市未央区法院。
未央法院民一庭林娜法官受理了这起网络购物纠纷,鉴于该案案情相对比较简单,法官又通过简便高效的微庭审,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且直接向商家告知,其自行打印的健康证没有经过任何权威动物检测报告,也没有标注机构的印章,无法证明出售的小猫是健康的,显然证据不够充分。商家听完法官的释明后,表示愿意与陈先生庭外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当庭同意赔偿陈先生8000元,陈先生也当即向法官递交撤诉申请书。
本报记者张晴悦
实习生刘杨闻笛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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