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租赁协会发布11条倡议: 不“高收低租”“长收短付”

西北信息报 2020-10-23 03:42 大字

近日国内部分住房租赁企业因经营不规范、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群众利益受损投诉问题突出,给住房租赁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西安市住房租赁行业协会日前向西安市住房租赁企业发出11条诚信经营倡议:

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不发布虚假的房屋、低租金、图片等房源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不隐瞒房屋瑕疵。如实披露房屋真实信息,不隐瞒知悉的房屋漏水、甲醛污染等不利于房屋出租的重要信息。

不违规收费及恶意克扣押金。不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不恶意克扣住房租赁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和预定金等资金。

不强迫提供服务。不以隐瞒、欺骗、捆绑服务等手段迫使当事人接受住房租赁服务。

不采取威胁、恐吓、恶意涨租等手段驱逐租客。

不捏造涨租信息。不实施租赁价格串通,不囤积出租房源,不制造住房租赁供求紧张气氛,不哄抬租金。

不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不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强迫或诱骗租客签署租金消费贷款合同,不将租金消费贷款合同与住房租赁合同捆绑,不利用承租人或房屋权利人名义套取信贷资金。

不为“黑中介”提供发布信息服务。不为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黑中介”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做到房源信息发布主体可追溯。不采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等明显违背市场规律的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

推送开业信息和如实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租赁企业在西安市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活动前,应当登录租赁平台推送开业信息,发布房源并进行房源核验。自觉通过租赁平台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住房租赁企业应审慎经营,出租期限不超出业主委托经营期限,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习惯。陈思存

新闻推荐

暑期考级磨炼记

吴亦格:虽不能读书破万卷,但心之所向;虽不能妙笔写华章,但一直在努力。爱音乐,那黑白的琴键伴随我六年的时光;爱运动,泳池的水花...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