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警民合力 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三秦都市报 2020-09-13 01:12 大字

9月11日,在西安市阎良区精明(西安)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公司员工杨朋在整理仓库时发现一只受伤鸟类,用手机简单查询后,发现该鸟外形少见,有可能为保护动物,便向公安阎良分局北屯派出所报警。

9月12日,记者从公安阎良分局了解到,受伤鸟类已得到妥善安置。当天在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杨军、叶津闻立即出警,通过认真比对,多方查证,初步确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红隼警觉性很高,为了使受伤的红隼及时得到救治,民警及时联系区农业农村局。随后,在农业农村局专业人员的保护下,将受伤的红隼由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带回并进行救治。

据阎良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介绍,红隼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外形和共同爪隼非常相似。

民警提醒:市民遇到野生动物,切莫随意接触,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本报记者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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