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法院线上调解一起网购纠纷

西安日报 2020-08-20 06:16 大字

近日,阎良区法院受理一起网购纠纷。据悉,今年4月,张某在某购物平台上某电子销售店铺购买了电动车提速电容,收到产品后张某开始使用。不到两个月,电容导致电瓶变形报废。为此,张某多次与店铺经营者沟通,但双方对质量问题争执不下,张某只好诉至阎良区法院,要求赔偿电瓶损失,并主张1元精神损害金。

阎良区法院受理后,因该案标的额不大、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律关系清楚,承办法官立即启动小额诉讼程序。考虑到店铺经营者来自外省,为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征求原、被告同意后,承办法官利用送达平台等方式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通过云端面对面地释法析理,引导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共赔偿张某1000元并当场履行。案件处理完后,店铺经营者表示:“没想到我们能足不出户地参加诉讼,更没想到能这么快化解纠纷,谢谢阎良法院,这下我也可以安心经营了。”

阎良区法院法官表示,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网购案件逐渐在民事案件中占据重要位置。并提醒网购消费者一定注意防范风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亓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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