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管通报毁林毁绿典型案例 侵占城市绿地两单位被重罚

西安日报 2020-08-20 06:23 大字

本报讯(记者车阳阳)擅自侵占城市绿地,擅自铲除绿地,擅自砍伐树木……昨日,记者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通报会上了解到,截至8月18日,全市共查处各类毁林毁绿案件19件(起),行政处罚1934400元。市城管执法总队在会上通报了6起毁林毁绿典型案例。

案例一加油站侵占绿地被罚15万元

6月25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一支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位于咸宁东路82号某石油加油站侵占城市绿地,经测量侵占绿地面积为50平方米。执法人员对该销售分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其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侵占城市绿地违反《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如已办理手续,限期3日内提供。后该公司未能按期提供相关手续

7月3日,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占用面积处以每平方米每天20元的罚款,共计处罚15万元。该公司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自行缴款,此案办结。

案例二房地产公司侵占绿地被罚10万元

7月23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一支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位于东三环韩森东路路北西安某荣置业有限公司擅自侵占城市绿地40平方米。

8月6日,该公司未能在限期内提供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随即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占用面积处以每平方米每天20元的罚款,共计处罚10万元。该公司对处罚无异议,并自行缴款,此案办结。

案例三某建筑集团擅自砍树被罚3.85万元

3月11日,有群众投诉永松路3号院小区6号楼前有人私自伐树。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二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勘验调查,发现西安某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该小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时无手续砍伐树木。执法人员邀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已砍伐树木进行价值认定,认定结果为大叶女贞4棵、构树1棵,苗木价值为7700元。5月7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砍伐树木价格5倍的罚款,合计人民币38500元,并责令其按规定补植树木。该公司对处罚无异议,并自行缴纳罚款,此案办结。

案例四物业公司擅自砍伐树木被罚

8月1日,有群众给12345投诉,光华路某所南福利区61号楼西侧有人私自伐树。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二支队现场勘验发现,物业公司砍伐地径88厘米法国梧桐1棵、64厘米法国梧桐1棵、67厘米泡桐1棵、62厘米泡桐1棵、16厘米大叶女贞1棵,没有在市、区绿化主管部门办理绿化迁移和砍伐手续,属于擅自砍伐树木行为。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该所物业提交了所砍伐树木的原始照片,说明2棵法国梧桐和2棵泡桐树木枯死的情况,且枯死树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其出于安全考虑对枯死树木进行了砍伐,请求免于处罚。执法人员对比照片,确认了4棵树木自然枯死无有效价值的实际情况,责令该物业公司补办枯死树木砍伐手续。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法人员对该物业擅自砍伐大叶女贞1棵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5000元,并责令其在小区适当位置补栽相同树木1棵。行政相对人在违法事实面前主动承认了错误,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该案执行完毕。

案例五个人擅自砍伐树木被罚5000元

5月13日,根据上级督办的“西北一路陕西某工会家属院有人伐树”后,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经查,在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中,王某擅自将小区2棵大叶女贞砍伐,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供审批手续。5月27日,执法人员向王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某自行缴纳行政处罚5000元,此案办结。

案例六小区擅自铲除绿地被罚2万元

7月25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西安某健大兴置业有限公司在沣惠北路266号天健望湖大观小区擅自铲除草坪20平方米。截止7月29日,该公司未提供审批手续。8月7日,执法队员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2万元。该公司对案件处理无异议,并自行缴纳罚款,此案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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