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找人办经适房 被骗17.5万
在网上找人办经适房,掏了十几万元,两年过去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赵女士两年前在网上看到了办理经适房的信息,“网上办理这类信息比较多,我看到一个就联系了。对方自称高新区一家房产中介公司,2018年5月6日,他介绍我认识了西安鸿祥苑房产咨询策划有限公司的张某,并在会展国际大厦1203室签订房产咨询服务协议。我当时银行转账到张某个人银行账户14万元,张某承诺最快十天,最慢3-4个月办好经济适用房资格,资格办好后两个月内办好房源,可以买到鸿基新城的经济适用房。”
赵女士说,等了一年之后,2019年5月,张某让她去社区提交了办理经适房的各种材料。又等了半年,经适房一事还是没有音讯。直到今年3月,张某联系赵女士,称有房子了,在鸿基新城10号楼2单元一户,需要张女士再掏5万元给“办事的人”,其中3.5万元为房子定金,还有1.5万元等签订了房屋合同后再交。
今年3月31日,赵女士和张某约定见面后,赵女士以现金形式付给张某3.5万元。“他说房子清明前就办好了,剩下的钱到时候再给。结果清明节前他说还有点小问题,清明节后我就联系不上他了。后来我去那个房子看了,早已经有人入住了,我这才想到是不是被骗了。”
赵女士分别向公安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和公安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报案。在赵女士提供的立案告知书上,今年4月13日,公安莲湖分局认为,赵女士被诈骗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5月31日下午5时,经过劳动南路派出所调查处理,张某将3.5万元退还给赵女士。“还有最早付的14万元,今年4月20日碑林分局给我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后来我复议后,5月20日撤销了不予立案决定,但一直没有立案。”
6月7日,根据赵女士提供的张某手机号码,记者拨打过去,表明身份说明情况后,对方称自己不是张某,记者要挂断时对方又询问记者身份,随后再次否认自己是张某。
公安碑林分局长安路派出所张警官说,赵女士一事还正在调查中。华商报记者 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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