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韩南村城中村改造回迁通告

西安晚报 2019-12-29 02:12 大字

西安市新城区韩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被拆迁群众:

新城区韩南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楼建设已竣工,即将组织回迁选房。现将选房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15日。

二、选房地点

新城区太华路银河坊丁字路口回迁安置指挥部(现场停车不便,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乘车至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站,向北200米)。

三、携带资料

选房人须携带《拆迁安置协议书》、《安置房屋顺序卡》、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四、选房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交房顺序号进行,公证处现场进行公证,并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五、选房规则

1、选房人按照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户型选定安置房。

2、选房人应提前根据选房进度选择意向户型,选房过程中,选房人依据选房安排,每户准许2人入场。

3、房屋选定后,经选房人签字确认并登记,选房人选定安置房后不得退(调)换。

4、选房当日未按时到场,连续叫号3次仍未到场,顺延至第二日再次叫号。选房人在选房期间未按时到场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5、《拆迁安置协议书》签订协议户型只有65㎡的原则上不在本次选房范围,具体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6、2020年1月后,将终止发放拆迁安置过渡费,过渡期结束。

六、委托办法

协议签订人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须提前办理选房委托手续。

1、协议签订人无法到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上述应携带资料外,还应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手持委托书照片,前往选房现场按照流程参加选房。

2、协议签订人已故的,由其所有合法继承人共同委托一名代理人办理选房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上述应携带资料外,还应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委托书原件和所有合法继承人手持委托书照片、所有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选房现场按照流程参加选房。

请选房人相互转告,按时参加选房,预祝您顺利选得满意住房。

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1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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