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清学府城小区9岁男孩遇害案一审宣判 两名被告人 分获死刑和无期徒刑

西安晚报 2019-09-10 04:36 大字

宣判现场

2018年5月2日,家住西安市华清学府城小区23号楼的一名9岁男孩失踪,后在楼顶被发现,经送医后确认死亡,案件引起社会多方关注。昨日上午,西安中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令某、赵某以绑架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4.4万余元。

被害男孩原本不是凶手目标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底,被告人令某与被告人赵某商议,预谋绑架西安市新城区华清学府城小区内令某妻子所工作的托管班中一女孩,令某承诺事成后给赵某支付购买手机的费用。后二人在该小区内对绑架路线、接应方式、运输工具等进行了准备。

2018年5月2日,被告人令某自行临时决定将绑架目标更换为与其同住华清学府城小区的9岁男孩龙龙(化名)。据了解,令某和龙龙住在同一单元,孩子家在22楼,他家在7楼。

当晚8时许,令某将自家床单撕开用于蒙面,通过手机微信告知赵某自己欲实施计划并获得赵某支持后,独自前往22楼龙龙的家。令某蒙面敲开房门,趁男孩不备,用外套蒙住其头部,强行将孩子从楼梯间拖拽至7楼自己家中。下楼途中,龙龙挣脱外套拉下蒙面布认出令某,令某情急之下谎称另有坏人,遂掏出自己的手机,点开QQ语音按住屏幕,让龙龙发出语音,把所谓的坏人消息告诉更多的人。

男孩逃离时被扑倒窒息死亡

将龙龙带至自己家后,令某要求龙龙给他的母亲打电话索要赎金10万元,龙龙称家中没有这么多钱,令某改为5万元。龙龙没有拨打母亲的电话伺机逃跑,被令某追上扑倒后用身体压住全身数分钟,直至男孩彻底不动。

令某判断龙龙已窒息死亡,将龙龙的尸体抛放于22楼与楼顶夹层一空房间地面。为消除作案痕迹,令某将龙龙所穿衣裤全部脱光后带走返回自己家中,并打电话告知赵某绑架行为已完成,要求赵某帮助其清洗擦除自己家中被害人留下的指纹等痕迹。

赵某到达后,二人共同将龙龙的衣物用购买的瓶装水浸泡后扔至雁塔区等驾坡村一垃圾箱内,之后返回令某家中共同对室内和作案衣服等进行了打扫和清洗。清理完毕后,赵某回家,令某又将蒙面用的床单抛于路桥公司家属院办公楼后的地下室。2018年5月3日零时,被害人龙龙被发现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符合被他人捂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两名被告人均称要上诉

据悉,被告人令某无业,被告人赵某是令某妻子家的亲戚,两人作案目的就是为了钱。

法院认为,被告人令某、赵某绑架9岁男孩,并杀死人质,犯罪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惩处。根据两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犯罪的事实、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性,西安中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令某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赵某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令某、赵某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共计4.4万余元。

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均称要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表示被告人上诉,他们也将上诉。

文/图记者刘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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