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明年起施行

各界导报 2019-09-05 00:46 大字

本报讯(记者满淑涵)9月4日,记者从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安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西安是继成都之后全国第二个制定社区教育地方性法规的城市。

《条例》指出,社区教育应针对社区内不同教育对象,开展法治教育、公民素养、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早期教育、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等教育活动,传承地方特色文化,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条例》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作为社区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并承担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每年十月第三周为西安市社区教育活动周,其间,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其他部门开展社区教育宣传、学习成果展示等活动。

《条例》提出,在市、区县、街道(镇)、社区(村)分别设立社区大学、社区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学点,建立四级社区教育机构为主体,老年大学和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为组成部分的社区教育综合体系。

《条例》对社区教育工作所需经费,社区大学、社区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校配备相应教师和管理人员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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