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华北郡违规预售商品房被罚34万元

三秦都市报 2019-08-06 02:37 大字

本报讯(记者白圩珑实习生安馨雨)昨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2019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第十一批),西安浩华置业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被处罚金34万元。

据悉,此次被处罚项目为浩华北郡楼盘。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消费者,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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