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旅游公司违规销售商品房被处以565万元罚款

西安日报 2019-07-13 04: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朱雪娇)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陕西旅游集团西安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涉及违法销售商品房行为,被处以565万元的处罚。

陕西旅游集团西安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简称西安旅游公司)在2012年7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销售西安市未央区曹家庙村城中村改造DK-3-1金旅城项目1、2、3、5、6、7、8、10号楼989套。对此违法销售行为,市住建局作出罚款人民币565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西安旅游公司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并办理了上述楼幢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鉴于西安旅游公司的违规行为发生在西安市摇号购房政策前,且其公司已接受处罚,积极改正违规行为,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决定允许该项目部分购房家庭在具备购房资格的前提下,不经摇号程序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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