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客户名义 骗取保单贷款90多万 中国人寿保险西安分公司一女职员涉嫌诈骗被捕
保险业务员耿某以利息推荐刘慧贷款购买理财保险
以退还利息为由,要走了刘慧的多张银行卡验证码
以刘慧名义用刘慧的保险单抵押贷款47万元转至刘慧银行卡,并把保险账户31.9万元提现至刘慧的银行卡
用刘慧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支付宝账户,登录支付宝把钱都转到自己的银行卡里
用同样手段共骗走 4 人94.98万元
保险公司女职员以投保人名义将投保人的保单抵押至保险公司进行贷款,贷款金额转到投保人的银行卡后,又登陆投保人的支付宝账户,将贷款转至自己银行卡内,耿某骗取多名受害者,涉案金额95万元。
发红包时发现账户异常
80万被保险业务员转走
2018年9月,刘慧(化名)想用微信给朋友发红包时发现发送失败,并提示她的微信转账额度已使用10多万元,超出限额。发现异常后,刘慧将此事告知女儿和女婿李磊(化名)。
李磊说,他们去银行查询发现,岳母多张银行卡一共转出近80万元,收款人均为耿某,耿某之前是中国人寿保险西安分公司的一名业务经理,岳母在她那里办过多份保险。“这些钱都是买的理财保险和保险账户里的钱,不知道为啥会转到耿某的银行卡里。”李磊说,2018年9月报警后,公安雁塔分局介入调查,同年11月耿某涉嫌诈骗被依法逮捕。
以受害人名义申请保单抵押贷款47万元
6月21日,刘慧说,2015年3月,她在家楼下的银行办业务时与耿某认识,2016年4月耿某推荐她办理一款保险理财产品。“她说可以抵押保单向中国人寿申请贷款,贷款利息由公司出,我就同意贷款买了5万元理财产品。”
“2016年10月,我把5万元的贷款还了,但利息公司没有还,我就把1300多元利息还了。”刘慧说,此后,她又购买了多份理财保险,保单总金额47万余元,并在保险账户里存入32万元。
刘慧说,2018年5月初,耿某告诉她说,当初承诺的利息公司已审批了,可以退给她,但需在公司内部系统走手续。“她说走手续需要验证码,我就把验证码直接发给她了。”
“耿某之后说公司系统升级,又问我要了几次验证码。”刘慧说,耿某还将保单中预留的电话改成了自己的电话,她无法收到相关短信提醒。
李磊说,去保险公司查询才知道,耿某以刘慧的名义用刘慧之前购买的保单抵押到保险公司申请贷款47万余元,还把刘慧保险账户中近32万元的存款提现至刘慧银行卡中。耿某又用刘慧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支付宝账户,通过登录刘慧的支付宝把钱都转到其银行卡里。
业务员涉嫌诈骗被逮捕
4名受害者被骗94.98万元
6月21日,记者在公安雁塔分局提交给雁塔区检察院的一份起诉意见书中看到,2018年11月1日耿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逮捕。
公安雁塔分局查明,耿某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业务经理的名义骗取受害人刘慧、何某某的信任。2016年4月,耿某以刘慧的名义用刘慧的保单抵押到保险公司进行贷款,使用刘慧身份信息、手机验证码注册支付宝账号并多次向刘慧索要短信验证码,随后登陆刘慧的支付宝将刘慧的贷款金额和保险账户里的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中。
起诉建议书中写着,耿某骗取刘慧保单贷款约47万元,中国人寿保险账户约31.9万元。耿某还以类似的方式,骗取另一位受害者何某某保险贷款4万元,银行卡内10800元,共计50800元。
李磊说,据了解还有其他两位受害者,被骗金额分别为5万元、6万元,包括岳母在内的4名受害者被骗金额共计94.98万元。
李磊认为,耿某申请的贷款,刘慧并不知情,应该都是无效的,所以他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西安分公司起诉至碑林区法院,要求撤销借款合同。
律师观点:受害者主动提供验证码
其他方责任不大
6月21日上午,中国人寿保险西安分公司一李姓经理说,公司的保单抵押贷款流程都有备案,符合相关规定,若是通过手机操作,也需投保人本人输入个人信息、验证码等,但在操作过程中到底是不是本人操作,他们无法确定。“贷款金额都是会直接转到投保人的银行卡,耿某到底是咋骗走贷款的,得以案件调查结果为准。”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长江律师认为,若办理保单贷款按相关规定流程,申请者提交投保人的保单号、个人信息、验证码等资料,保险公司按流程审查通过后放款,保险公司已履行了审查义务,但很难去审查真实性。
朱长江说,整个诈骗其实是两个过程,第一个是骗取贷款验证码,但不管是谁申请的贷款,贷款肯定会转到刘慧的银行账户;第二个过程才是通过其他途径,再次骗走贷款金额。“若要索赔,受害者可向耿某申请索赔和追偿,其他方的责任并不大。”华商报记者 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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