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加强“夏防期”建设工地臭氧污染防治 减少露天喷涂作业优先选水性涂料

西安日报 2019-06-11 06: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拓玲)记者7日获悉,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西安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对全市进一步加强2019年“夏防期”建设工地臭氧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悉,臭氧前体物因高温、强光辐射形成二次污染,是导致臭氧超标的重要因素。专项工作组要求,“夏防期”即日起至8月底期间,各区县、开发区内如大中型装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作业等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的施工工程,应合理安排时间,实施错峰施工,原则上每日10:00-16:00不得开展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作业,应急施工工程除外。

减少VOCs含量高的建筑材料使用是扼制臭氧染污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建筑材料,宣传引导建设施工项目选择符合标准的涂装产品。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使用绿色环保施工工艺,减少露天喷涂作业,在满足工程质量前提下,优先选择水性涂料等环保材料;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查验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保证涂装产品满足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合格建筑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专项工作组要求,本市建成区内建设工地严禁使用不符合国III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送机械。各区县、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及时督促辖区建设工地使用单位将新增及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前往属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登记及排放检测。

要加大铁腕治霾检查和执法力度,各区县、开发区建设和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将臭氧污染防治纳入蓝天保卫战工作检查内容。对涉涂装作业项目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防控监督;加强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凡发现无环保标识及检测合格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清退出场,不允许使用;对存在问题项目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污染问题严重项目依法进行处罚;要积极应对涉臭氧污染问题举报投诉,及时处置和回应群众关切,对不能及时处置相关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在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月度考核时加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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