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联合本报开展 《电子商务法》有奖知识竞赛 消费者可通过西安晚报、西安发布APP、省消协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参与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行业飞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随着电子商务市场的蓬勃发展,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纠纷和法律问题也不断出现。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作为电商领域的首部电商法,该法对电子商务经营、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等方面作了规定,对各方主体权益、消费者在线交易、隐私保护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是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它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提高《电子商务法》社会知晓度,推进电子商务经营更加规范,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省消费者协会联合本报,共同举办《电子商务法》有奖知识竞赛。本次竞赛将于5月28日正式启动,届时,广大消费者可通过西安晚报、西安发布APP、省消协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参与竞赛。
为了鼓励广大消费者学习《电子商务法》,提高消费者学习和参与活动的热情,竞赛活动组织方将会给予竞赛优胜者一定的奖励。本次有奖知识竞赛设立特等奖3名,获奖者将获得价值2000元的奖品;一等奖10名,获奖者将获得价值1000元的奖品;二等奖20名,获奖者将获得价值500元的奖品;三等奖100名,获奖者将获得价值100元的奖品。竞赛结束后,将汇集整合报纸、网络、手机端所有答题者信息,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在奖项设置范围内通过电脑随机抽奖产生。
本次知识竞赛的试题,是省消协根据《电子商务法》中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条款设计的,试题答案以《电子商务法》条款为准,消费者通过参与知识竞赛,既可以学习掌握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又能实实在在提升自身消费维权的能力。有奖知识竞赛将于5月28日正式启动,诚邀广大消费者及经营者关注和参与。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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