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预售证擅自卖房 西安一房企被罚103万元

三秦都市报 2019-04-20 02: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西安市住建局公示《2019年第五批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陕西煤田地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泰·经开花城项目被处罚103万元。

西安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整顿、规范西安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对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提醒广大群众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新闻推荐

换电表后加收公摊电费电费 不降反升合理吗? 西安市物价局:允许物业收取公摊电费,费用按面积分摊

供电局统一调整了电费,看起来是降了,从原来的每度电费0.62元调整为每度电费0.4983元,但物业却要单独加收每度电0.19元公摊电...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