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电表后加收公摊电费电费 不降反升合理吗? 西安市物价局:允许物业收取公摊电费,费用按面积分摊

华商报 2019-04-20 01:01 大字

供电局统一调整了电费,看起来是降了,从原来的每度电费0.62元调整为每度电费0.4983元,但物业却要单独加收每度电0.19元公摊电费。算一算,现在每度电费比调整前不降反升。业主质疑:这合理吗?

华商报讯(记者 田睿)小区要更换智能电表,公示的电费虽然降了但物业却要单独加收公摊电费,业主感觉不合理,西安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工作人员解释说,允许物业公司收取公摊电费,费用按面积分摊。

业主质疑:公示电费降价了,为啥还要再收公摊电费?

近日,家住西安东仪路铭城16号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向华商报反映,小区物业通知要收取公摊电费,公摊电费每度电0.19元。李先生说,公示上写着小区电表要更换为智能电表,电费从每度0.62元调整为每度0.4983元,但要单独交公摊电费。

“之前电费是每度0.62元(包括公摊),供电局统一调整电费后,物业为啥还要收公摊电费?这样每度电费加起来将近0.69元,比调整之前还高了。”昨日,李先生说。

华商报记者来到铭城16号小区,在小区公告栏看到铭城16号物业服务中心印发的收取公摊电费的通知。通知上写着,由于市供电局对本小区电表在5月份全部改造更换为智能电表,电费由每度0.62元调整为每度0.4983元。根据小区公摊区域实际用电,比如景观水泵、人房屋面风机、消防系统用电、园区渗井、楼道及园区照明、启动发电机等,需按面积收取公共区域电费。以2013年5月至2019年4月每月用电量的平均值测算公摊电费为每度0.19元。通知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

物价局:允许物业公司收取公摊电费 费用按面积分摊

昨日,铭城16号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公摊电费直接算在总电费里,每度电0.62元,业主交完电费后,物业会把公摊区域电费扣除后再转交至供电局。“现在更换成智能电表后,业主直接把电费交到供电局,但小区公摊电费要交给物业。”

关于公摊电费该如何计算,物业工作人员说,根据业主家公摊面积计算。

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西安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一名王姓处长,她解释说,2013年出台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宅小区电力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允许物业公司收取公摊电费。

“按照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公用设施电费按面积由业主公摊,之前电费是物业收取,公摊电费和户主电费会一起收,智能电表更换后,业主家用电费就直接交到供电局了,但公摊电费还是要交到物业。”王处长说,公摊电费价格是按业主公摊面积分摊的,若发现收费不合理的可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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