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引擎盖维权“引擎盖”太累了!

济南日报 2019-04-19 11:31 大字

□与 归

继西安女车主坐奔驰车引擎盖维权后,兰州、长沙又接连出现“复制版本”:4月17日,甘肃兰州之星奔驰4S店内,又有一名女子坐在引擎盖上与4S店客服人员理论;长沙也有女车主在长沙恒信星凯4S店内坐引擎盖上维权。在兰州这起事件里,从双方对话以及事后采访中我们可以听出,车主反映的问题是安全气囊。双方的争议大致是,消费者想让第三方检测,但是4S店想自己检测。而长沙这起事件中,爆料称,女车主新车尚未开出店,已经开通3个月安吉星、上报了3个月保修服务,同时存在收取金融服务费、改装费、上牌费1.7万不开发票等问题。

西安的奔驰事件还没“熄火”,兰州、长沙等地又冒出新的女车主维权事件。这种新闻搭便车现象并不罕见。典型的如景区宰客、另类讨薪等。

就事论事地说,兰州、长沙女车主爆料的问题存不存在,由于双方僵持不下,我们无从得知。但显然,这两位女车主是受了西安女车主的启发,虽未得其“神”,但至少“坐引擎盖”学得有模有样,这至少说明反映的问题需要重视。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很多领域内的维权,问题其实一直都在那里,不是不报,而是新闻点不够爆。那些不具备网红气质的消费者,他们的声音难以被聆听,他们的权益难以被伸张。

因此,我们不用怀疑、也不必期待兰州、长沙女车主维权事件,会比西安这一起有更大的传播度和影响力。毕竟注意力资源不仅有限,还会疲惫。事实上,如果不是西安女车主口齿伶俐、条理清晰,用超乎常人的魅力征服了受众,获得了关注,恐怕《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的票房也会扑街。

西安奔驰事件引发舆论巨大反响后,4月17日上午,中消协曾举办“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会上提出了四点意见:汽车产品合格交付,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PDI规则属于行业自律规范,不应限制消费者权利;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诚信、快捷解决消费纠纷。

这四点意见显然是必要的,是对这次事件处理的一种指导。事实上,这四点本就是常识和共识,交付合格产品、明码标价、尊重消费者权益,这些本是一家企业应有的最起码的操守,如今我们却不得不一再重申,也呈现了现实中的某种无奈。

所以,就西安奔驰事件,唯有举一反N,将其上升到全行业的一次自我检视,同时推动针对整个维权环境下的反思与改进,方不辜负这场全民关注。接下来,也希望多些制度“撑腰”,少些“不闹不解决”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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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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