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集中打击食药领域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行为 严把餐饮环节“饭口”关

西安晚报 2019-04-09 04:54 大字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佳通讯员陈晓棋)4月8日,记者从临潼区获悉,为切实保护秦岭地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从今年3月中旬起,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食品药品领域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非法经营行动。

执法人员严把餐饮环节“饭口”关,重点检查酒店、饭店、农家乐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后厨、冰柜、冷库等关键部位,查看经营主体资格、进销货台账及索赔索证、肉制品检验检疫证明,查看销售菜谱、门头、摆设标签,禁止出现“野生”“野味”字样,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同时严把流通环节市场主体“准入”关,重点加大对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药店、土特产店、中药材市场、药品生产企业等特种行业准入资格的审查,严格审查和规范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对食品经营户逐一对照检查,逐户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由经营者和检查人员“双签字”,确保无盲区、无遗漏、全覆盖。

严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关,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以及购销存记录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查看醋鳖甲、醋龟甲、酒乌梢蛇等中药饮片的产地、生产企业及批号,严禁出售穿山甲片、麝香、乌鞘蛇、蛤蚧等重点保护中药材,严禁销售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生动物。

据悉,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还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向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积极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共同遏制“舌尖上的杀戮”,共同维护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

截至目前,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1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26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7家,向经营户发放野生动物保护通告、宣传单及保护图例等300余份,签订市场主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承诺书260余份,未发现非法收购和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知识问答

13.什么是濒危野生动物?

答: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在其整个分布区或分布区的主要部分中处于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物种的种群已经减少到勉强可以繁殖后代的地步,其地理分布狭窄,仅仅存在于典型地方或出现在有限的、脆弱的环境中。如果不利于其生长和繁殖的因素继续存在或发生,便会很快灭绝。

14.陕西省分布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哪些?

答:16种:金丝猴、大熊猫、云豹、豹、虎、羚牛、白鹳、黑鹳、朱鹮、金雕、白肩雕、大鸨、褐马鸡、遗鸥、丹顶鹤、林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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