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预售证擅自卖房 3家房企被处罚

三秦都市报 2019-04-04 02: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4月3日,记者从西安市住建局获悉,3房企均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按照规定予以罚款。

据了解,3家房企处罚的具体情况为:西安铭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公馆项目被处罚11万元,陕西美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庐雅苑项目被处罚18万元,西安中铁联盈置业有限公司中铁新城项目被处罚149万元。

西安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旨在为进一步整顿、规范西安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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