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实施“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工程”
本报讯(记者张艳芳)3月25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决定在全市涉农区县、西咸新区和涉农开发区范围内,实施“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工程”。
将以乡村文化新风貌塑造为抓手,切实加大乡村公共文化设施、队伍、活动经费的保障,开展“乡村宣讲”活动,举办系列讲座,编写适应乡村特点的乡村文化振兴战略读本和通俗理论读物;鼓励各区县适度提高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标准和活动经费标准,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镇、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乡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培育发展新乡贤理事会等新乡贤组织,创作推出一批符合农村群众需求的传统文化通俗读物,发掘民间乡土记忆,积极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花会、灯会、庙会等民俗活动,打造节会品牌;把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重点题材文艺创作、稀有剧种传承保护纳入政府采购内容。
重点推进“书香乡村”建设,精心组织农民读书节、读书月和“三农”主题书展、书市、大讲堂等活动。加大文化扶贫力度,落实专项经费,支持农村文化礼堂内涵建设;重点打造“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开展“乡村戏曲文化周”活动,提升美丽乡村影响力;大力推进创意农业、大地艺术、生态文旅融合发展,构筑记住乡愁和诗意栖居的新时代新生活。
实施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和利用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民居、古树名木保护,分批次开展重点保护项目规划、设计、修复和建设;加强乡村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培育乡村非遗文化传承人。加强各类群众文化团队和乡村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基层文化工作者、民间文化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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