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重启住房“商转公”业务 西安暂无恢复计划

华商报 2019-03-22 01:57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狄芳)3月17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重启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启受理个人住房“商转公”。由于西安曾经也短暂试行这一政策,这则消息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

通知称,随着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的回落,为减轻缴存职工,特别是购买2017年9月28日前取得出让用地开发建设或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新建楼盘的部分缴存职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负担,充分保障职工权益,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海南省实际,重启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还表示,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回落至85%警戒线以下,可保障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刚需,满足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

据了解,2017年11月3日,海南省政府曾发布消息称,为配合海南省房地产调控政策,11月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暂停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配合海南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海南省实际,11月1日起,暂停执行《关于印发<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停止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的调整,充分体现了当前金融政策确实有放宽和调整的空间,尤其是对于个贷率回落现象的考虑,说明公积金政策会基于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池进行调整。

记者了解到,2017年4月10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西安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操作规程,开始试行“商转公”。但试行仅5个月之后,同年9月,西安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停止公积金中心受理试运行的“商转公”业务。截至目前,关于西安“商转公”业务的最新消息,省住建厅此前的回复是“暂时没有恢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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