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升级方案 力争用3至5年时间 消除三无小区脏乱差

西安晚报 2019-02-04 05: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康乔娜)记者3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升级方案》印发,将实现全市老旧小区升级提质,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老旧小区打造成“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管理有序”的美丽新家园。

据了解,西安市将力争用3至5年时间,对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产权、未列入危房或棚户区等拆迁改造计划、标准成套的老旧小区,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筹负责,组织业主单位、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和居民意愿进行综合改造,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推进“三环、五周边、七区、八线”等区域改造工作,全面消除“三无小区”(无产权单位、无有效管理、无业委会)脏乱差现象。

《方案》提出,将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促进老旧小区可持续发展,按照“123”工作模式推进实施。“1”即建立自治自管组织,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作用,推进居民自治自管,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2”即健全两项长效机制,分别是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和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机制。“3”即开展三个层面改造工作。

西安市将结合小区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开展“三治六改九提升”。其中,三项小区环境整治是:整治违法建设、整治危险房屋、整治环境卫生。六项重点民生改造为:改造用电设施、改造给排水管网、接入天然气设施、改造技防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屋面防水、改造破损道路及附属设施。九项小区综合提升为居民自选改造内容,包括:提升景观环境、完善环卫健身设施、完善停车设施、提升通信设施、提升公共用房、建筑节能及屋面立面改造、改善楼道环境、加建电梯、增建社区用房。

在财政补助方面,城六区实施的项目,按照《西安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市级补助标准》核算补助额。施工合同签订后,拨付市级补助额的40%,工程决算完成后,核拨补助尾款。郊区县按照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方式,给予资金奖励。对各区县“三无小区”,能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改善小区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改造成果无反弹,给予资金奖励。

另外,《方案》鼓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方式,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可自行制定利用社会资本的具体措施,将财政资金作为资本金,依托老旧小区公共资源,吸引社会资本统筹开展综合改造。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利用社会资本占总造价20%以上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质保期满并审核通过后,给予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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