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公告

西安日报 2019-01-23 05:30 大字

经研究,我办定于2019年1月25日开始对东大街综合整治改造N-11项目商业房屋进行回迁安置。期间被征收人接到电话通知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非本人须携带委托书)、安置协议原件、交款票据,前往菊花园饮马池美途假日酒店五楼8520室选定房屋。逾期未来办理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9-87383857

西安市碑林区

东大街改造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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