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社区 进校园 进景区引导文明行为 访临潼区文明办主任刘曼
2018年9月1日,《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条例》实施以来,临潼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以文明条例“三进”活动为抓手,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大力弘扬文明风尚。
据临潼区文明办主任刘曼介绍,《条例》一经颁布,临潼区文明办就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工作推动落实,动员辖区内300余家文明单位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印制《条例》万余册,发放到各基层单位,基本实现了条例学习人群全覆盖。
临潼区将《条例》的宣传、学习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氛围营造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区内宣传媒介载体广泛开展《条例》学习贯彻专题宣传。在区内所有的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公交车出租车LED屏等宣传载体,集中发布学习贯彻《条例》宣传标语,并在区内媒体开辟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全区上下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实际行动。
为深刻领会《条例》精髓,临潼区精心策划开展《条例》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活动。辖区文明单位向社区送去《条例》手册、学《条例》漫画和“十不”行为宣传折页,以现场宣传、有奖问答的形式,开展小型志愿宣传活动20余场。在学校组建宣讲团,开展中小学“微话题一刻钟宣讲”活动30余场,教育引导孩子们养成文明习惯,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景区持续开展“垃圾换水、唤回文明”特色品牌志愿服务、“烟头不落地、临潼更美丽”千人集中志愿服务以及“车让人、人守规”等主题志愿服务,持续开展文明旅游在临潼、小小文明讲解员活动,在开展志愿服务时加入宣传文明《条例》内容,通过向游客市民免费发放《条例》、扫码关注《条例》集中宣传,倡导文明旅游、建设文明景区。
临潼区还在9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之日、十一黄金周、“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文明《条例》宣传和志愿活动,在区内重要点位,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解读、践行《条例》,得到各方好评。首席记者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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