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预售证擅自销售商品房 大华公司被罚317万元

西安日报 2018-12-12 05: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朱雪娇)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大华集团西安华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销售商品房,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17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大华公司在2018年3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间,擅自销售大华翰林华府(一期)8号楼266套房屋。对此违法销售行为,市房管局作出罚款人民币317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大华公司已按要求缴纳罚款,并办理了8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另外,鉴于大华公司的违规行为发生在西安市摇号购房政策前,且其公司已接受处罚,积极改正违规行为,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市房管局决定,允许该部分购房家庭在具备购房资格的前提下,不经摇号程序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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