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应适宜居住 公共交通便捷

西安日报 2018-12-12 05: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闫珅)12月11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根据《西安市集中配建公租房项目规划选址及配套设施建设指引》,配建公租房项目时应选择生活环境宜居,周边配套成熟、公共交通便捷的建成区或临近区域。

在西安市区域内集中配建公租房项目规划选址和配套设施建设,应选择生活环境宜居,周边配套成熟、公共交通便捷的建成区或临近区域。选择教育、医疗、社区管理、养老、文体、商业、金融等公建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选择交通便捷的公共交通沿线和站点周边布局,公交车站点800米半径范围内或轨道交通站点1000米范围内。

在建成区之外建设的,应同步规划建设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住房竣工交付、配套设施同步到位。避开地震断裂带、滑坡、泥石流、崩坍影响区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地段。场地内存在无法避开的地震断裂等危险时,就危险因素对工程的影响进行评价,并采取有效的安全处理措施。

同时,市房管部门指导各开发区根据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建设规模及布局组织编制区域内集中配建公租房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集中配建公租房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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