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小学生“偷”钢笔被“起诉” “红领巾法学院”开庭“审案”

三秦都市报 2018-12-05 02:30 大字

“庭审现场”本报记者 马昭 摄两名小学生“偷拿”超市钢笔,被“公诉机关”起诉至“红领巾法学院”,该“院”组成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开庭对此进行了审理。这是共青团西安市委、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4日在西北大学附属小学橡树湾分校,模拟法庭审理“校园偷窃案”的情景,以此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昨天上午,西北大学附属小学橡树湾分校的“红领巾法学院”开庭审理一起“校园偷窃案”。审判席上端坐着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分席而坐,4名法警站在旁听席前,现场气氛庄重、严肃,所有人物均由学生扮演。

审判长宣布“开庭”后,法庭进入调查阶段。“公诉机关”指控:“程某某”“薛某某”于2018年11月25日在××超市购物时,趁工作人员不备,分别盗窃货架上的钢笔一支,总价值9.8元。据公安机关前期调查,两名嫌疑人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核,两被告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被告律师辩称:“两名委托人系初犯,归案后能够主动交代各自的违法事实,认罪态度好,其监护人主动退赔了受害方相关损失,并获得谅解,依照《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之规定,应从轻予以处罚。”接着,控辩双方展开法庭辩论,合议庭随后依据事实和证据,当庭作出判决……

对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这个模拟法庭上的所有人物均由学生扮演,整个庭审现场严谨规范、秩序井然、节奏流畅、法律语言恰当、形象逼真。通过开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普法情景剧等参与式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们在实践中学习、运用法律,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树立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是西安市青少年法治工作的又一亮点。

共青团西安市委副书记徐辉说,团市委将进一步加大“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力度,规范创建流程,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使创建工作覆盖全市所有区县,推动“红领巾法学院”品牌创建活动在西安落地生根。

据了解,今年7月,西安市“红领巾法学院”创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共青团西安市委联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的通知》,就西安市“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首席记者赵丽莉记者陶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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