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将设立近百名社区监察员
本报讯(记者屈荔鹏通讯员陈新建)“如果我当上了社区监察员,我将认真学习监察法、监督执纪规则等法律法规,当好基层工作的监督员、廉政文化的宣传员、问题线索的情报员、遵纪守法的示范员,为居民群众当好监察监督的新探头、雪亮眼!”11月1日,在西安市碑林区召开的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测绘路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李英激动地说。记者从该推进会上获悉:碑林区将在全市率先设立近百名社区监察员,对社区管辖范围内每一名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察监督。
作为西安市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工作试点区县之一,碑林区向8个街道派出监察组,履行监督、调查等职能,全区监察对象较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前增加2068人。为了进一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对全区履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结合全区街道、社区工作内容和性质,碑林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制定了《关于在全区设立社区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在全区98个社区每一个社区设立一名社区监察员,打通监察监督工作“最后一米”。
据了解,社区监察员主要有三大职责:对社区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督;协助街道监察组开展调查工作;完成街道监察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社区监察员由社区党组织中的纪检委员兼任,由所在街道监察组任命,任期和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一致。
“设立社区监察员是碑林区纪委监委结合街道、社区工作内容和性质、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积极探索,符合社会公众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通过设立社区监察员,实现了将区纪委监委的职能向街道延伸、派出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的职能向社区延伸,彻底消除了末梢监督盲区,真正打通监察监督工作‘最后一米’,成为社区公职人员——‘小巷总理’身边的新探头!”碑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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