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未年检面包车 男子被吊销驾照面临刑罚
本报讯(通讯员彭建国记者李佳)11月4日上午,西安交警灞桥大队执勤三中队在辖区十里铺十字开展缉查布控工作。此时预警信息显示,一辆车牌号为陕A50VQ9的厢式面包车“逾期未年检”,交警立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
经查,交警确认该车确属逾期未年检。交谈过程中交警发现,驾驶员浑身酒气,随即对其进行控制。驾驶员马某某称在前一晚喝了白酒,对其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经检验鉴定,马某某的血醇浓度为91.0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马某某因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昨天,执勤交警边龙龙告诉三秦都市报记者:“马某某的行为属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马某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承担刑事责任,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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