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用着抗癌靶向药 治疗的医院不能报销了 市社保中心指定报销的医院只有5家 患者:希望强化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能照顾患者就诊报销的方便性
华商报讯(记者李琳)住院准备进行化疗,继续使用靶向药物,不料原本可以报销的靶向药物在该医院不能再报了,再用必须自费。
8月住院时能报销这周住院却不行了
齐女士是乳腺癌患者,目前正在西安市第四医院住院化疗。她告诉记者,自己患癌以后一直在四院治疗,4月份做了手术,这次是第八次化疗。化疗中需要使用一种靶向药,医用名称是“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商品名赫赛汀,原来是2.3万元一支,属于自费,今年国家将这种药大幅降价了,还纳入了西安市医保,7600元一支,个人负担2800元,其余可以报销。8月份在医院的化疗过程中,齐女士已经用了两支。9月10日,齐女士再次入住第四医院乳腺科化疗,结果却被告知这种靶向药物在该医院以后不报销了,该院没有被纳入定点医院,如果用必须自费。
“到明年8月,我还需要用17支,下来十几万元,自费实在负担不起,可这是救命药啊。”齐女士说,据她了解的情况,西安市只有5家省级医院被定点,可自己一直在四院住院,所有的检查治疗都在这里,换医院又很麻烦,还有不少病友也是这种情况,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格列卫(伊马替尼)等43种特殊药品已被纳入西安市医保范围。西安市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在西安10家定点医院、5家定点药店购买,并按规定比例报销。这43种药品包括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需特殊管理的7种药品和人社部规定的36种谈判药品,其中有很多是治疗癌症用药。记者查询发现,齐女士所需要的曲妥珠单抗就名列其中,属于人社部谈判药,而在10个定点医院中,也包括西安市第四医院。
社保中心:规范特殊药物使用
9月1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致电西安市第四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市上的新规定,因为不是定点医院,从9月开始,曲妥珠单抗确实在不能在该院报销了,如果用就得自费。
华商报记者随后向西安市社保中心咨询,辗转多个科室后,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四院的确不是曲妥珠单抗的定点医院。社保系统对特殊药物的管理进行了规范,曲妥珠单抗只有省人民医院、唐都医院、西京医院、交大一附院、交大二附院可以报销,必须经过指定的专家审批之后才可以,患者可到这些医院就诊咨询使用流程。而西安市第四医院则拥有眼科特殊药物的审批权。
据了解,根据人社部门对特药服务管理,要按照“实名备案、定医院或零售药店集中供货、定责任医师”原则,建立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责任医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特药结算条件、结算流程,确保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可控可查。
患者呼吁:设置更多定点医院
“这5家医院患者多住院床位紧张,如果全市要报销的患者都挤到这里,很担心看病困难。”齐女士说,以西安市第四医院来说,收治的乳腺癌患者不少,能做乳腺癌手术,此前也在使用这一药物,应该也可以保证其合理的使用。作为癌症患者,希望这样的惠民好政策在强化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能照顾到普通患者就诊报销的方便性,设置更多的定点医院,让在癌症中挣扎的患者顺利用上昂贵的救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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