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优先政策不能滥用
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但最近在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门诊二楼的药房旁,贴出一张“高层次人才优先就诊”的告示,引发了市民的质疑与讨论。(8月26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公共服务方面的优先政策通常主要针对弱势群体,既体现出制度关怀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有“优先”必然有“靠后”,从常理层面来看,“高层次人才”原本就具有一定资源优势,属于较为强势的社会群体,且不说“就诊优先”合理与否,对院方所谓“此举绝不会影响就医公平”,想必没有人会相信。
不少市民对“高层次人才优先就诊”表示理解,显然主要是出于对这一群体发自内心的敬重,也寄予了对其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的期待。但群众的理解并不表示政策性倾斜理所当然,相反,在社会公平日益成为公众共同诉求和制度完善大势所趋的今天,类似的“政策优先”理应保持更多克制。
形形色色的隐性“优先”现实中并不鲜见,打破这种带有特权色彩的优先潜规则,也是大众普遍的主张和追求,政策层面将某些优先隐性潜规则显性化,即使初衷良好也不合时宜。就事论事,优先就诊的特殊待遇,不仅可能助长和扩大社会不公,客观上也不啻是对“高层次人才”的矮化。
正如报道所指出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政策并非是沈阳独有,长沙、郑州、西安等多地都出台了类似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医疗绿卡”的优惠政策,虽然目的是吸引人才,但这不仅有悖社会公平原则和医师执业精神,而且实践中人才怎么划分等也很难操作,更重要的是,相关地方显然没有弄懂“高层次人才”的真正需求。
改善营商环境、改良服务作风、提升行政效能,竭尽所能地创造优质的创业、创新环境条件,提供更给力的施展才能舞台,消除其后顾之忧,增强其获得感、归属感,或许更能吸引高层次人才、留住高层次人才,也比某些特殊化的“优先”实惠得多、管用得多。
范子军/文沈海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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