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游泳池被责令8月2日前自行拆除

三秦都市报 2018-07-31 01:57 大字

6月30日,本报A9版曾报道过西安市矿山路西口十字西南角“荷尔萌游泳健身会所”私建游泳池一事,近日有市民称,该游泳池仍在营业,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已责令其8月2日前自行拆除,针对此事,本报将持续关注。

从市民上周三拍摄的视频可以看出,该游泳池正在营业,池中已经放满水,有人正在里面游泳嬉戏。针对市民的反映,近日记者再次前往未央区城市管理局反映情况,该局违建督查科当天再次前往该健身会所,要求其放掉游泳池中的水。

记者从未央区城市管理局违建督查科和大明宫遗址保护办规划部门同时了解到,针对违建的游泳池,责令其自行拆除的时间为8月2日之前,大明宫遗址保护办规划部门表示,该游泳池属于“未批先建”,不符合相关法规,必须拆除,如要建设,拆除后向规划部门报批,批准后方可建设。本报记者白圩珑

健身房私建游泳池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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