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批建独立燃油汽车车企 传统燃油车加速凉凉

华商报 2018-07-09 03:22 大字

7月3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

该计划划定了一个重点区域,在重点区域内实施有关保卫蓝天“政策”,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被圈入“重点”。

2020年西安公交将全部新能源化

计划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在这个目标下,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将被重点关注。

同样,交通工具的“升级”和燃油的“升级”也是这个计划中被提出要求的项目: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按照这个要求,西安市的公交车将在两年后全部是新能源车辆。

计划不仅对新增车辆提出新能源的要求,也对现有燃油车辆的排放提出了要求: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研究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

被划入重点区域的包括西安在内的几个城市无疑要按照这个要求淘汰低排放车辆、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不再批建独立燃油汽车车企

除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现有燃油车提出排放升级要求,对新能源车辆的销售提出目标外,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也对生产燃油车辆的企业提出了要求,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

该《征求意见稿》是国家发改委4日发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外(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产品的企业除外),现有汽车企业扩大燃油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也受到严格限制。新增产能投资项目应建设在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推动产能向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省份聚集。鼓励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和兼并重组力度。

此外,《征求意见稿》也对新能源车企的建设提出了“规矩”:纯电动乘用车不低于10万辆,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项目建成投产后,只生产自有注册商标和品牌的纯电动汽车产品。

并且,对纯电动车的项目地点也有具体要求,不得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省份建设:

(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存在同产品类别新能源汽车僵尸资质。

(三)现有同产品类别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产量未达到建设规模的80%。

一方面,不再批建燃油车企;另一方面,对新增车辆提出新能源的要求,传统燃油车辆的销售提出时间限制表。这些政策的出台无不意味着,燃油车的“凉凉”速度再进一步加速。华商报记者 江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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