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配套 “四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

西安日报 2018-05-18 05:12 大字

■记者 关颖   

随着大西安“西引力”的不断增强,外地人才纷纷落户西安。为了全面提高西安市养老服务供给保障水平,市民政局坚持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坚持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公办养老与民办养老、城市养老与农村养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四个并举”,着力推进形成具有西安特色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让西安成为老年人感到幸福的城市。

聚焦保障基本,持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老年人基本的养老保险、基本的医疗保险等要确保在西安全链条无缝对接落地。各区县政府要重点为辖区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失智及70岁以上计生特扶老人做到服务保障及时有效。公办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保障性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持续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

持续统筹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要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到2021年,着力推进3至5个康养小镇建设。

持续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健全建立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化为手段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无偿向社会力量提供,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项目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培育更多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2018年在城市社区新建3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到2021年,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城市社区。

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有效整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资源,推进医养服务社区化。

持续在全市开展为期4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重点加快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认证工作,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督,提升养老院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水平,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完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提高养老机构风险防范能力。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行政效能革命”相关要求,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权限下放到区县民政局和具有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权限的开发区。到2021年,全面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

加快推进农村幸福院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基本公共养老服务设施暂未覆盖的自然村,设立居家养老互助点。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向农村老年人开展延伸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幸福院为老年人服务。2018年在农村新建184个农村幸福院。到2021年,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0%以上农村社区。

全面放开养老市场,结合实际和特色优势,推进以老年健康养生养老为特色的康养综合体等项目的规划、招商、建设,鼓励扶持以健康养生养老为主的特色街区、特色小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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