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一老人种植罂粟100余株鄠邑警方调查核实后依法铲除

阳光报 2018-05-08 01:03 大字

  近日,公安鄠邑分局秦渡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一位老人种植了一些罂粟。罂粟是毒品原植物,民警调查核实后依法将这一百余株罂粟铲除。

  5月4日,秦渡派出所民警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辖区某村七十多岁的老人崔某(女)种植了一些罂粟,随即赶往崔某家中走访调查,经过初步询问,崔某承认自己在后院种植了罂粟,并带领民警到后院的菜地查看。一到菜地,一片艳丽的鲜花映入眼帘,酷似罂粟花,还有大部分正含苞待放。民警仔细检查后,确认系罂粟花,经现场清点共一百余株,但并未成熟。崔某称,她听说罂粟苗叶子可以吃,才种植了一些。

  民警对崔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指出了私自种植罂粟原植物是违法行为。崔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主动配合民警将罂粟原植物进行了铲除,后由民警将罂粟苗销毁。

  民警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记者 张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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