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印发五个工作方案和二十一个行动方案 全方位优化提升大西安营商环境

西安日报 2018-05-08 05:15 大字

“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7日,市政府印发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五个工作方案和二十一个行动方案。其中,《西安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明确,将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工作成效,站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化大都市的高度,继续围绕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减材料、减程序、减费用,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短、成本最低、诚信最优、服务最好”的政务服务生态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西安追赶超越发展,推动大西安建设。

目 标 

三年后全市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

达到全省第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按照“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要求,西安市将对标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指标,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投资建设环境、区域融资环境、企业经营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园区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力争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区县营商环境监测排在全省前20位,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营商环境监测排在全省前10位,全市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位于全省第一。再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全市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全省第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根据《西安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安排,2018年5月起,市营商办牵头开展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工作,充分利用倒逼机制推进任务措施落实;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及明察暗访,全面督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参事和市属媒体,深入企业,深入实地,跟踪问效,形成督查合力,确保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顺利推动。

4月底前,召开全市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大会。召开前,制定出台西安市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系列文件。包括1个决定:《西安市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的决定》;21个行动方案,《西安市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西安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等;1个问责办法:《西安市损害营商环境问责办法》。

行 动

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效能革命

建立市级营商环境指标体系

西安市将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效能革命,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以实现“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为目标,制定出台《西安市2018年深入推进行政效能革命工作实施方案》。

同时,开展营商环境大讨论。由市营商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配合,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市委党校、市社科院、市工商联、市科协、工、青、妇、市属媒体等开展一次营商环境大讨论,征集存在问题、采纳工作建议、强化改革措施,促进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建立市级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由市考核办牵头,市统计局配合,对照世界银行一流营商环境标准,制定《西安市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4月底,由市营商办牵头,将主要指标任务下达至市级相关部门,分头抓好任务落实。

保 障

成立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以强有力的倒逼机制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成立西安市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8个专项组和4个功能组(包括办公室,简称市营商办)。市营商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与市行政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办公,承担全市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职能。

同时,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要逐项落实责任,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实施,5月份起,按月上报工作进展。并建立工作倒逼机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按照《西安市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重大问题移交市监委进行追责问责。市统计局负责每半年对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评估。市营商办牵头对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季度考核、年度总评,对于考核连续排名靠后、工作滞后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西安市损害营商环境问责办法》进行问责,以强有力的倒逼机制,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服务企业便捷高效

21个行动方案中,涉及简化便捷企业办事流程的多达11个。从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到企业用水、电行、用气、用暖、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全方位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打破印章刻制行业垄断

《西安市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明确,西安市将打破印章刻制行业垄断。2018年6月底前,将具有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全部纳入公安印章管理系统,完善公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机制,新开办企业凭营业执照即可选择全市范围内任何一家合法的刻制企业现场刻制印章。从2019年1月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刻制公章服务。

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申请人通过“西安市网上数字工商”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西安工商”客户端、西安红盾信息网、银行网点代办、自助办照机、工商移动服务车等,即时完成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实现涵盖所有企业登记业务类型的网上办理,企业登记“零见面、无纸化”办理。

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进一步优化、简化简易注销登记流程。

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时间缩短至50个工作日

《西安市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明确,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将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取得土地)开始到办结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间,各区县达到60个工作日、各开发区达到5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

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以上依据的事项或前置审批条件一律取消;一些不合理的“搭车”事项一律取消;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要求报建单位跑审批。

创新服务  方便企业用水

《西安市方便企业用水行动方案》明确,在市政自来水到位区域,不包括到规划、市政、城管、交警及涉及管线单位会签时间,市区办理时限压缩至21个工作日,县城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进一步拓展客户缴费渠道,持续丰富移动支付功能。

压缩用电报装办理时限

《西安市方便企业用电行动方案》明确,将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低压可控范围内最长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8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3个工作日。不得将项目本体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作为企业办理用电前置事项,将供电工程的规划、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对用户在进行供电施工过程中所需办理的道路开挖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简化企业用气办理环节

《西安市方便企业用气行动方案》明确,将天然气公司内部办理接气工作环节减少到2个,企业申请用气材料减少到3个,办理时限减少到28个工作日(小型工商客户15个工作日)。企业申请用气若提供资料符合要求,立即办理报建手续,供气企业随即制定供气方案,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小型工商客户6个工作日)办结。天然气公司施工并验收点火,18个工作日(小型工商客户9个工作日)办结。接到燃气事故报警后,抢险人员40分钟内(城六区外2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险,用气故障报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企业用暖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

《西安市方便企业用暖行动方案》明确,将企业用暖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若用户提交资料符合要求,可立即办理报建手续,供热企业随即制定供热方案,15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完成后,供热企业组织竣工验收,经系统调试后开阀供热,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用暖只需向供热企业提交用暖申请书、规划局建审总平图和热交换站预放位置平面图3份材料,达到最优化。落实“三不指定”原则,用户、企业自由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自主组织施工。

4月1日起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的办事时限

《西安市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方案》指出,从2018年4月1日起,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的办事时限。其中,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档案查询即时办结;企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抵押权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因融资贷款申请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土地、房屋、在建工程)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群众申请的一般登记(二手房转移、变更、更正、注销)和抵押登记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等。并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三提升”“四统一”“五举措”,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西安市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方案》指出,通过强化督导引领、政策支持、表彰鼓励,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三农”、小微企业、绿色产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持续扩大信贷供给,做到2018年统筹协调、2019年基本保障、2020年全面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实现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8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办税大厅可同时办理所有税收业务

《西安市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方案》明确,办税环境再优化,从2018年8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的办税大厅都可以同时办理所有的税收业务。推进自助办税设备“进企入社”。在银行自助服务区、邮政营业网点和大型企业聚集区等地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备,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业务。

办税时间再压缩,取消定期定额个体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年度汇总申报。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建立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实现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问题远程解决。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实现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次性办结,推行“零门槛”办税。

通关模式由传统“串联式”变为“一次申报、分步处置”

《西安市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推动西安咸阳机场航空口岸设立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申报建设,筹划申报进口植物种苗和食品医疗器械等指定口岸,为开放型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通关模式由传统的“串联式”作业改变为“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企业通关物流成本平均降低30%;建立“一口受理、多项联办、并联审批”工作模式,推行“统一收件、内部流转、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实现“19项事项联办”和“一站式服务”,办理事项由30天压缩到3天。

逐步推行自贸区管理模式和西咸新区放管服改革“3450”综合行政审批经验,进一步缩短项目对接、洽谈、落地、开工、投产的时间。实现项目“全周期”服务,建设“全市招商引资信息化管理数据平台”,推行招商引资十项服务机制,从考察、洽谈、签约,到注册、开工、投产,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

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

《西安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方案》强调,降低企业用工、用电、用气成本。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工伤保险费率在执行新的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下浮30%;生育保险费率继续下浮至0.25%。

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签订还款协议或申请缓缴。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对于连续两年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的企业,可按照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并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军民融合产业孵化器,市财政累计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支持军工企业与军工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对改制中的资产评估、产权过户、上市融资等费用按50%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浮动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预存比例视企业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与不同比例的减免,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超过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免于缴存保证金,同时企业可通过银行保函的方式履行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义务。

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速”

依法严查以次充好伪造等产品

《西安市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质检利剑”行动方案》提出,将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日用消费品,以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家具家装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消费品,智能家居等新兴消费品,以及智能马桶盖、取暖器等产品为重点,配合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依法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不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零容忍”

《西安市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案件发案数较2017年下降50%。2020年基本实现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案件零发案。

西安市将坚持对破坏营商环境犯罪“零容忍”,持续打击“一队四霸”特别是“村霸”“沙霸”,落实快处、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七快”联动工作机制,快侦快破,顶格处理,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对行动期间涉及建设项目及经营企业的涉黑恶线索进行收集、汇总、核查和研判,属于涉黑恶犯罪团伙案件,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方式进行打击;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上报市局领导,组织专案力量实施打击。

三年内每年改造提升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6000户

《西安市深化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生一起、打击一起,并对“保护伞”及幕后主使者依法严惩。建立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重点产品追溯制度。严厉查处销售“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

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组织开展“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2018年至2020年,每年改造提升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6000户(已改造提升5924户),持续发挥公众对餐饮安全的监督作用。2018年12月底前,落实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2019年底前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2018年底前着手搭建西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及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平台;2019年建立多部门参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动态监管服务平台;2020年建立严重失信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市场“禁入”机制。

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西安市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保障行动方案》明确,全面贯彻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工作要求,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增强各类企业家的财富安全感,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设立涉重点企业建设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开通网上预约立案系统,简便立案手续,缩短立案期间。

力争到2020年发放企业稳岗补贴10亿元左右

《西安市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参与稳岗政策宣传活动的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失业保险参保扩面人数2万人以上,发放企业稳岗补贴10亿元左右,企业申领稳岗补贴实现“零跑腿”,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免费学”,企业用工和个人求职“网上办”,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精准送”。

建立裁员应急响应机制,将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企业扩大到500家,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加强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分析研究,落实企业裁员备案制度,完善领取失业金人员登记制度,整合政府和社会招聘资源,形成 “数据预警、技能培训、分流安置”的企业裁员应急响应机制。

全方位服务 免除企业后顾之忧

新开、调整公交线路15条以上

《西安市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全面精简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加强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严查营运客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客运站场、旅游景点等旅客集散地的巡查执法力度。

强化出租汽车行业监管。重点查处各大客运场站、地铁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出租汽车拼座拒载和不打表载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车内卫生不合格等服务违规行为,努力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

科学优化调整公交线网,新开、调整公交线路15条以上,确保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提升至60%。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公交首末场站,全年新建公交站场3个,不断提高公交进场率。

落实居住用地两个20%原则

《西安市多渠道支持人才安居服务行动方案》提出,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量和供应结构,科学把控住房建设量和上市节奏,平衡市场供需关系,提升住房品质,稳定住房价格和市场预期,以市场为主满足中等以上收入人才的住房刚需。加大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建设力度,大力推进人才安居、住房保障货币化,引导单位住房困难员工和引进人才通过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政府和用人单位予以一定的货币化补贴,降低各类人才购房和租房成本。

调整居住用地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建设用地供应比例,建立稳定的土地供应长效机制。推进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自2018年起,全市20%左右的居住用地,用于公租房建设,重点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院校毕业生、农民工住房问题和相应的子女入学、就医等配套问题;20%左右的居住土地,用于限地价、限售价的“双限房”,主要解决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及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问题。

加快研究出台鼓励用人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共有产权房相关政策,以建设成本价向本单位引进人才和既有人才出售,在单位服务满10年的,政府放弃共有产权,服务不满10年的,由单位回购个人产权,继续向符合购房条件的本单位人才出售。

建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西安市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创新,将西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成西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品牌机构。

推进快速维权、精准维权、刚性维权,实现法律效应与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形成司法审判、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主体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服务和社会监督相互促进的大保护大维权机制。建成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四调联动”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12330公益服务热线,构建受理、答复、移交、反馈、跟踪一体化机制。

建设中介服务“网上超市”

《西安市规范涉审中介服务行动方案》明确,将建设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凡进入西安市开展业务的涉审中介机构均应登录西安政务服务网“网上超市”,登记机构信息,经事项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开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服务标准、信用等级等相关信息。允许在西安中介机构挂牌入驻,业主可根据中介机构的实力、业绩和诚信等级自主选择。

组建中介机构信息库,将入驻“网上超市”的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业务范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全部纳入网络管理,公开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和业务办理情况,供业主选择。

推进大西安产业基金设立

《西安市优化企业申报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流程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将梳理市级现有创业投资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军民融合基金等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清单,统一对外公布。建立市级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滚动申报机制,编制《市级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申报一本通》对外发布,方便企业和投资机构了解西安市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方式、申报条件、投资流程等相关内容,全面申报市级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投资。

推进大西安产业基金设立,组建成立西安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引导基金法人)、西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加快推进大西安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工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对外发布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军民融合深化改革、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载体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农业发展、商贸物流及外经贸发展、建筑业、“人才新政”、融资渠道等方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

本版稿件  首席记者 张端

实习生 王戴娜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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