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召开房地产价格申报公示情况通报会 商品房价格公示 不进行“一套一标”要受罚
未按照“一套一标”的原则进行价格公示,每套商品房将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5000元;房地产企业如果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每个项目最高将罚款50万元……4月18日,市物价局召开西安市房地产价格申报公示情况通报会,公布了近期在商品房销售中,一些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并要求企业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据悉,2017年9月25日,西安市商品房施行价格申报公示制度以来,截至目前西安市调控房价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效果明显。春节以后,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购销两旺的现象,房地产企业对商品房价格的期望逐步升高,申报的价格和物价部门调控价格相差较大,为此,西安市物价局召集各开发企业负责人,通报了目前群众反映集中的房地产企业存在的价格问题,希望房地产企业理解和配合。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西安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指数保持稳定,分别为0.7%、0.5%、0.6%、0.6%、0.5%;同比指数增幅逐月缩窄,分别为13.7%、12.3%、12.2%、11.1%、11.3%,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已得到有效抑制。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9月25日开始施行价格申报公示制度,就意味着新建商品住房必须办理价格申报公示并取得预售许可后,才能正常上市销售,且公示价格开发企业不得随意调整。随着西安市“禁土令”的解除和工程进度达标,4月陆续有约100万平方米、近万套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从当前申报楼盘数量来看,目前西安市场上房源充足,购房者应及时了解相关调控政策及房价公示信息,多加选择比较,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跟风,造成房源紧张的假象。
对于目前西安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价格问题,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将加大巡查和日常检查的力度。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没有按照“一套一标”的原则进行价格公示的商品房,物价部门将对房地产企业的每套商品房处罚5000元;标识不清的,每套房处罚3000元;房地产企业如果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每个项目最高将罚款50万元。同时,市物价局提醒广大房地产企业,一定要合法、诚信经营,确保西安房价稳定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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